清朝第一文字獄大案——莊氏史獄

一部史書的編修,竟引出一場駭人聽聞的血腥大獄,不僅修史者本人被剖棺籍家,參與修訂者也難以倖免,甚至刊刻的工匠、賣書的商人也被無辜牽連,喪失性命。究竟修史何罪?究竟史書內容有何違礙?案情本身的進展撲朔迷離,涉案人員的最終結局也匪夷所思。發生在清初的文字獄大案——莊氏史獄,籠罩著濃重的疑雲。

清朝第一文字獄大案——莊氏史獄

我們的故事開始於清朝初年那一段動盪的年代。當時,來自山海關外黑土地上的滿洲人已經來到北京,建立了對整個中國的統治。儘管在清朝入關後的第一個皇帝順治時期,被趕到南方的明朝皇室的後裔們還力圖恢復朱家的江山,一些盡忠於明朝的大臣和百姓也在拼死抵抗,也曾搞得所向無敵的滿洲騎兵們焦頭爛額,甚至連最高統治者順治皇帝也一度萌發了退回東北老家去的想法,但是,到了這個故事發生的年代,漢人所建立的明王朝,雖然經過幾許掙扎,卻已無可挽回了。

對於具有悠久歷史文化傳統的漢族士大夫們來說,他們雖然沒有辦法阻止滿洲人的鐵騎,挽救大明的統治,卻能利用手中的一支筆為明朝保留它的歷史,同時也藉此寄託自己對故國的哀思。

莊廷鑨的《明史輯略》一書,就是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編修的。

其實這部《明史輯略》,雖然署莊廷鑨的名字,也由他出錢編修並刊刻,但其最早、最重要也最龐大的一部分資料,卻是來源於明朝一個大學士朱國禎的著作——《明書》。朱國禎系浙江人,是明朝萬曆年間的進士,到天啟年間,已經做到了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是相當於宰相的高級官員。但他晚年的仕途卻很不順利,被奸黨李蕃所彈劾,只好稱病辭官,回鄉居住。他仿照司馬遷《史記》和明朝以前二十一部史書的體裁,編寫了一部記錄明朝歷史的史書——《明書》,裡面不僅記錄了歷史事實,還有他自己以“朱史氏”為名所發的一些議論的文字。遺憾的是,沒有等到這部著作出版,他就去世了。朱國禎死後,朱家的境況

漸漸不如以往,由於貧窮,他的後人把這部《明書》的書稿以一千兩白銀的價格賣給了同鄉莊允城的長子莊廷鑨。

莊廷鑨,字子襄,湖州烏程(今浙江省吳興縣)人。他的父親莊允城,字君維,是當地的一個富戶,很有些錢財。莊廷鑨少年時代就很有才華,卻不幸是個盲人。他聽說先秦時期有一個大史學家左丘以一個盲人的身份寫了一部名垂千古的歷史著作——《國語》,於是自稱“瞽史”,想仿效先賢發憤著書,也寫一部流傳後世的史書。

就在這個時候,他的同鄉,朱國禎的後人正在出售先祖《明書》的書稿,雖然價格很貴,莊允城還是毫不猶豫地買了下來。隨後,他以這本書中所記載的時代史實和朱國禎抄錄的當時的一些資料,同時參考本地一些老學者所編撰的《明末啟禎遺事》等史料,招攬賓客,編纂新的記載明朝歷史的史書,編成後,取名為《明史輯略》,一共一百多卷。

莊廷鑨為這部史書投入了很大的心血,就在書編成之後,他邀請本地的知名學者、明朝崇禎年間的進士李令皙為此書作序。為了擴大影響,他還邀請了當地的一些名人參與修訂此書,並將他們的名字一一列在書的前面。經過這一番準備,順治十七年(1660)的冬天,《明史輯略》正式刊刻出售。但莊廷鑨本人並沒能看到這部書全部刊刻出來就去世了。他雖然沒有後嗣來繼承自己的遺願,但這部書由於他父親莊允城的繼續出資,得以刊刻完成。

清朝第一文字獄大案——莊氏史獄

莊允城是個商人,他之所以不惜重金,繼續出版這部《明史輯略》,自然是因為這是兒子的遺願;同時,他覺得編書、刻書也是一件儒雅高尚的事情,自己雖然是個整天與錢打交道的商人,卻也希望能做些風雅的事情。當時被莊廷鑨邀請參與此書編撰的人很多,大家都覺得這是一件很榮光的事情,有些人因為沒能名列其中,還感到遺憾。可見此書編修、刊刻之初,眾人都覺得這是一件不世之功業,沒覺得有什麼不妥的地方。但令所有人尤其是莊允城沒有想到的是,就是這樣一件耗費了自己無數家產的榮耀事情,不久就讓他身陷囹圄,死於獄中,還給幾十個人惹來了殺身之禍,成了清朝歷史上第一個文字獄大案。更為離奇的是,就在連幾歲孩童都被抓獲罪,不能倖免的嚴酷追查下,有同樣受牽連的三家卻得以倖免。所以,這件清初以殺戮重而聞名後世的文字獄大案,又被添上了幾許神秘的色彩。

這三個遇禍得免的人,分別是查繼佐、範驤和陸圻。查繼佐,字伊璜,號東人,浙江海寧人,是明朝崇禎年間的舉人,曾經參加南明魯王政權組織的抗清鬥爭,失敗後一直家居講學,弟子很多。範驤,字文白,也是海寧人,曾經是明朝的貢生。陸圻,字麗京,浙江錢塘人,此人為人聰明並且生性怪僻,但也以文學上的才華而著名。這三個人是當時的名士,相互之間也是非常好的朋友。他們在當地都是富戶,也頗有文采。當時莊廷鑨為了擴大書的影響,也把他們的名字列在書的前面,算是他們也參與了此書的編訂。這三位在順治十八年(1661)十一月十三日碰面說到這事,查、陸兩個從範那裡借了一本來看,還覺得非常得意,說:“吾二人參閱有名。”因為在當時,將名士姓名列在新書的卷首,說他們也參與本書的編輯,這種藉助“名人效應”宣傳新書的情況非常普遍,而對於那些名字被列於其中的名士而言,這也是一個宣揚自己名聲的機會,雙方各取所需。所以,剛開始的時候,查、陸、範對此事並不放在心上。但沒過多久,這三個人就以莊廷鑨未經他們的允許而擅自將他們的名字列為參訂為名,將莊告到了官府。

是什麼原因讓他們對《明史輯略》和莊廷鑨的態度發生了這麼大的變化?

清朝第一文字獄大案——莊氏史獄

他們的檢舉實際上出自一個叫周亮工的人的建議。周亮工,字轢園,清朝建立後,做過布政使,升為戶部侍郎,後來因為得罪了福建總督而被解職。他和範驤是老朋友,見到範的名字也列《明史輯略》的參訂裡,覺得大為不妥,他對範驤說,他看到莊廷鑨那書裡的記載,在李自成進入北京的明朝的降表下面註明是龔鼎孳的手筆。這雖是事實,但是你可知道,這龔鼎孳現在乃是大清朝都察院的左都御史,看到你們這樣揭他的老底,萬一發起脾氣來,莊廷鑨自然得吃不了兜著走。你又沒有編寫這書,白白地受到連累,是個什麼意思呢?還不趕快向官府檢舉,以為脫身之計。而周亮工本人,為了老朋友不受到牽累,在返回南京時,又囑咐範印心催促查、陸、範三人出首,併為他們起草呈稿。沒想到在向按察使司備案的時候,官員答覆說:“文章之事,不便存案。”三個人越發不當一回事,取回呈稿,扔在一邊。過了幾個月,也就是康熙元年(1662)正月二十二日,當地的嚴州司理認為這件事事關重大,就拿原呈稿去見學道胡尚衡,可這學道也不當做一回事,反而答覆說:文章之事,何必存案?你要是覺得這事重要,那就麻煩你代為批覆一下吧!於是嚴州司理批覆讓湖州府調查此事。

清朝第一文字獄大案——莊氏史獄

當時在湖州府學擔任教職的趙君宋,聽說上面正在調查莊廷鑨的《明史輯略》,為了搶頭功,趕緊花了六兩銀子到書店買了一本,命令兩個學生仔細翻看,從中摘出了數十條他認為有違礙的文字。正準備上報,沒想到莊允城已經得到消息,為了先發制人,莊到當地的守道那裡控告趙君宋,同時拜訪前任守道、現任通政司的王之祚,並把自己手中的三部《明史輯略》送到通政司、禮部和都察院三衙備案。經過這樣一番處理,莊允城覺得,應該不會再有什麼問題了。

當時有個叫李廷樞的吳江人,在順治年間中了進士,被任命為浙江的糧道。因為貪贓而與時任歸安縣縣令的吳之榮互相揭發,雙雙被判處絞刑,在監獄裡呆了六年。沒想到順治十六年朝廷一紙大赦的詔書,兩個人一起被放了出來。經過六年共同的監獄生活,這二人反而成了好朋友,而且互相聯姻。李廷樞曾經做過現任湖州知府陳永命的主考,聽說有人告發莊廷鑨,也趕緊買了此書一部,急急地趕到知府的衙門裡,對陳永命說:“你趕緊調查此事,等莊家賄賂的錢財一到,我與你共享吧。”誰知這回莊允城又搶先得到消息,他立刻給陳永命送去了數千兩白銀,陳永命一見白花花的銀子,立馬把他的老師拋在腦後,打算獨吞這筆錢財。陳同時下令追回《明史輯略》的書板,全部劈毀完事。而李廷樞卻分文未得,一氣之下,他將這書轉給了親家吳之榮,希望他能有所收穫。

清朝第一文字獄大案——莊氏史獄

《明史輯略》中到底寫了些什麼?為什麼所有的人都對它這麼感興趣?

由於此書的原刻本已經在案發後被全部銷燬,只剩下三冊傳抄的殘本。1935年由商務印書館收入《四部叢刊》中出版。從現存的情況來看,其中違逆忌諱的文字,大約有以下幾種:

一、直呼清朝皇帝先祖的名字,不加尊稱。比如,對於努爾哈赤的父親,清朝追封為顯祖宣皇帝,而莊廷鑨書中直呼其名——“他失”。僅此一項,已經構成了大不敬的死罪。

二、對於努爾哈赤在遼東的崛起,清朝的官方記載都讚美為“龍興”,而莊廷鑨這裡卻說成是“滋患”,還稱清朝的先祖和清朝的官兵為“賊”為“夷”。

三、對於明朝與當時尚在關外的後金之間的戰爭,完全站在明朝的一邊,對於明的戰敗,從惋惜到悲悽,淋漓盡致,躍然紙上,而對清朝前身後金的失敗則喜形於色。這樣明顯的傾向性必然招來大禍。

吳之榮是旗人出身,自然十分清楚滿洲人的忌諱。但他開始也不過是想借此向莊家敲詐勒索些錢財,並沒有想將事情鬧大。

只是有時候,事情的發展並不隨人的意志為轉移。

在莊允城這個有錢有勢的大商人看來,吳之榮不過是個想敲詐勒索的無賴。所以,對他的登門拜訪,莊允城置之不理。吳之榮見勒索不成,就向浙江將軍、滿洲人柯奎告狀,根據範驤的兒子範韓在《範氏記私史事》中的回憶,吳之榮對柯奎說:“莊氏鉅富可擾。”實際上是以莊家的鉅額財產來引誘柯奎,以為莊允城必定向柯奎行賄,自己也能分到一些。不出所料,莊允城果然向柯奎送了許多厚禮。可柯奎並沒有與吳之榮分享的意思。他把原書擲還吳之榮,還說:“我係武職衙門,書籍的事情不歸我管。”不受理此事。吳之榮沒有辦法,只好厚著臉皮重上莊家,提出只要莊允城給他些銀兩,讓他挽回面子,事情就可以解決。只是這莊允城有柯奎做後臺,也覺得吳之榮實在可惡,反而向當地守道控告吳之榮勒索。本地守道早就被莊買通,於是立即派兵將他押送出境。

清朝第一文字獄大案——莊氏史獄

無奈之下,吳之榮找上了另一個出資刊刻《明史輯略》的朱佑明。朱佑明也是一個腰纏萬貫的大商人,他購買了一間大宅,加以擴建裝飾,並收購朱國禎家的匾額——“清美堂”一塊,掛在家中的正堂上,頗為自得。誰知這恰好也姓朱的匾額,即將為他引來滅門之禍。

朱佑明聽說莊允城這般強硬,於是也對吳之榮置之不理。沒想到吳之榮這個無賴竟親自登門勒索。朱、莊兩家也自有一套對付的辦法。家中所有的男子全都回避,只留婦女一百多人,等吳一進門就群起辱罵他,亂成一團,當地的守備官兵前來查看究竟,朱、莊兩家於是支使銀兩,將吳之榮又一次趕了出去,一直攆到吳江才回來。

吳之榮幾次受辱,惱羞成怒,必欲雪之而後快,但是當地從省到州縣的大小衙門都被朱、莊兩家用錢給買通了。他於是向北京進發,摘取了書中的一些違逆字句,以造寫逆書為名,並將書中原指朱國禎的“朱史氏”下面添刻“即朱佑明”字樣,向刑部控告朱、莊兩家。

案子一到北京,就受到了高度的重視。

清朝統治者以異族的身份入主中原,這在一向標榜自己是“中央帝國”,輕視周圍蠻夷之族的華夏民族來說,是難以接受的事實。在他們看來,滿洲人統治中原,是野蠻民族凌駕於有著悠久文化和歷史的漢族之上,這就好像是青天塌陷、大地分解一樣。因此,儘管清朝人已經進入北京即將20年,也成功地擊敗了幾個在江南苟延殘喘的明朝小朝廷,但是,在廣大的老百姓,特別是南方的讀書人中間,對這個異族的牴觸情緒仍然很深。他們採用結社交流文學的方式,從事著反抗清朝統治的活動。對這種情況,順治皇帝生前就已經注意到了,他曾經下令禁止民間文人之間的結社活動,朝廷也曾經通過幾次大的案件來打擊江南文人的反抗情緒。在和我們的故事發生地相距很近的南京,在一年之前,兩個月之內,連續發生了“奏銷”和“哭廟”兩起大案,被處死和流放的超過百人。

那麼,對於緊接著出現的同樣涉及到違逆的莊氏史獄,清廷自然不會放過。

康熙元年(1662)十一月,刑部派一個叫羅多的滿族官員來湖州調查此事。經過一番初步審理,莊允城、朱佑明被押解北京,打入刑部監獄。莊允城經過這一番驚嚇,再加上拷打,一個月以後就病死獄中。而朱佑明,恰好同趙君宋關在一處,朱佑明知道趙是首先出來告發此事的,便以事成之後以家產的一半相贈,請趙為他掩飾。趙君宋一時心動,便在審訊中說:“此書(指吳之榮所持,到北京控告兩家的書)並不完全,我自己就有一部,經過細查,其中朱史氏下就沒有朱佑明字樣。”浙江督撫一聽這話,立刻抄出那部原刊本的《明史輯略》。

原來,當時吳之榮上北京控告朱、莊兩家,本來只是因為勒索不成,反而受辱,內心激憤所致,與其餘參與修訂、作序之人無涉,更何況他和同樣參與作序的李令皙的關係還不錯,哪裡會讓自己的朋友受到牽連?於是,吳在向刑部檢舉時,已經將書中記載序文和參與修訂者名字的幾頁撕毀。這樣,這些參與者還有矇混過去的可能。但是,趙君宋那部原刊本的《明史輯略》一出,證據俱在,就無可挽回了。

清朝第一文字獄大案——莊氏史獄

康熙二年(1663)正月二十日清晨,湖州城關閉城門,文武官員率領八旗兵丁數百人,按照書中姓名,到各家去捉拿那些參與者。凡是涉及到的人,其家中的大小人口,包括奴婢在內,都被抓獲。僅在李令皙家就抓了一百多人,因為正值正月新年,有人到李家拜年,這些毫無關係的人也沒能倖免。

在審訊朱佑明的時候,朱佑明極力辯白那個所謂的“朱史氏”並不是自己,並說“朱史氏”下面的“即朱佑明”字樣,乃是吳之榮假刻上去的。負責審理此案的官員叫吳之榮來對質,吳之榮倒也冷靜,他說:“書上張張都印有‘清美堂’字樣,而今這匾額就掛在朱佑明家裡!”朱佑明無言以對,因為書中的“清美堂”字樣,確實是他自己想光耀門庭而要求刻上的,沒想到竟成了禍患。

接下來就是審理和處罰。根據有關的記載,康熙二年(1663)五月,刑部將此案上報皇帝,詢問處理意見。當時輔佐康熙皇帝的四位大臣以此書誹謗本朝,以小皇帝的名義命令將莊、朱兩家和參與編定的人以及那些人的父親、兄弟子侄凡年紀在15歲以上的七十多個人全部處死。其中,僅凌遲處死的就有18個。而這些人的妻子、姬妾和他們不滿15歲的孩子一共幾百人全部給功臣家為奴。莊廷鑨早在案發前已經去世,對他的處罰方式是開棺碎屍,墓前的牌坊被搗毀。為了徹底打擊那些對清朝統治尚存不滿、還留戀著明朝的江南士人,當時採取的措施是凡是這本《明史輯略》中提到的人和他們的親戚朋友,全部鋃鐺入獄,同時連那些僅僅是為此書刻板、校對、印刷的人也不放過,甚至連買書、看書、收藏的人也被抓獲。

就在這麼多相關人員都受到牽連被處死的時候,查繼佐、範驤和陸圻三個首告有功的人也被抓了起來。其中原因,大約是當時清廷在連續地對付江南士子的行動中,已經有點草木皆兵,連這三個有功之人也不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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