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非作惡10年!臨潼“黑老大”終獲刑23年


為非作惡10年!臨潼“黑老大”終獲刑23年


昨日,臨潼區法院一審宣判18人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主犯獲刑23年。 來源媒體:華商網


為非作惡10年!臨潼“黑老大”終獲刑23年


王某渡通過非法手段操控選舉並長期把持村委會主任職位,為介入工程建設、擴張勢力範圍,在長達10年的時間裡為非作惡,多次有組織實施違法犯罪活動。


該組織在2008年至2018年長達10年的時間裡,通過非法採沙賣沙、放貸、承攬工程,多次有組織地實施了故意傷害、尋釁滋事、聚眾鬥毆、非法拘禁、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活動,長期把持農村基層群眾自治性組織職務,為非作惡,稱霸一方。


為非作惡10年!臨潼“黑老大”終獲刑23年


法院一審對被告人王某渡數罪併罰,判處其有期徒刑2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沒收個人財產100萬元,罰金8萬元,其餘17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17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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