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補償談不攏就強拆、逼遷,誰給你的權利,你憑什麼這麼做?

  “律師,我們這裡要拆遷,拆遷方給的拆遷補償太少我不同意,他們就賴在我家裡不走了,這可怎麼辦啊”,康律師身為專業拆遷律師可以深切感受到當事人內心的無助與委屈。拆遷方拿著一紙協議讓你簽字,看著上面不合理的拆遷補償,我們的內心是拒絕的,緊接著層出不窮的逼遷手段輪番上陣,人身、財產安全都得不到保障,康律師不禁要問,誰給你的權利,你憑什麼這麼做?

拆遷補償談不攏就強拆、逼遷,誰給你的權利,你憑什麼這麼做?

  “花樣”逼遷有哪些?

  第一、斷水斷電、挖坑堵路等製造生活不便。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們對生活質量的要求也不斷提高。在炎熱的夏季,以斷水、斷電、斷路等方式逼遷,你中招了麼?

  第二、威脅、跟蹤、恐嚇等擾亂生活安寧。不籤拆遷協議就跟蹤小孩上下學、不籤協議就賴在家裡不走、不籤拆遷協議不讓睡覺,以此來擾亂被拆遷人正常的作息時間以及生活規律。

  第三、砸玻璃、破壞門窗等增加恐懼心理。常有不明人員搞破壞,上演“半夜驚魂”,以此手段突破被拆遷人的心理防線。

  第四、以其親屬相威脅等株連式逼遷。家裡有公職人員的,不籤協議就辭退,你籤還是不籤?

  康律師只給您列出上述幾種常見的,因種種原因,逼遷手段仍在“推陳出新”……

拆遷補償談不攏就強拆、逼遷,誰給你的權利,你憑什麼這麼做?

  “花樣”逼遷,憑什麼!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27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

  《中共中央紀委辦公廳、監察部辦公廳關於加強監督檢查進一步規範徵地拆遷行為的通知》規定,加大查辦違法違規強制徵地拆遷案件的力度,重點查處採取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遷行為,採取暴力、威脅手段或突擊、“株連”等方式強制徵地拆遷行為。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嚴格徵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對採取停水、停電、阻斷交通等野蠻手段逼迫搬遷,以及採取“株連式拆遷”和“突擊拆遷”等方式違法強制拆遷的,要嚴格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法律明確禁止採取非法方式逼迫搬遷,誰給你的膽量逼遷的如此明目張膽。

拆遷補償談不攏就強拆、逼遷,誰給你的權利,你憑什麼這麼做?

  “花樣”逼遷,怎麼破?

  針對種種逼遷手段,首先,切記不要與其發生正面衝突,不要在種種逼遷手段面前亂了方寸,有效的反逼遷手段、強大的心理素質會給你帶來意想不到的維權結果;其次,撥打報警電話,雖老生常談但特別重要,必要時可以保存相關證據,以防止狀況更加惡化,也為日後維權做鋪墊;再者,及時委託專業律師介入處理,在這個階段,即使被拆遷人拿著法條指出對方的違法之處,也未必能起到理想的效果,專業拆遷律師會啟動相應的程序,以真正達到扭轉局勢的目的;最後,如果真的不幸被逼遷,及時採取相應措施,“亡羊補牢,未必晚矣”!

  各地在加快發展中,用地需求猛增,土地徵收拆遷任務加重,因各種原因導致野蠻逼遷有增加趨勢。在這場博弈中,不可一時激動與之發生正面衝突,也不可不聞不問放任而為,必要時可以藉助專業拆遷律師的力量,啟動程序扭轉局面,在逼遷的浪潮中取得合理的拆遷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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