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朗熱點關注」摔倒老人被扶送往醫院,家屬將扶人者訴至法院?

案情概述

2018年4月26日,在北京市豐臺區王佐鎮南宮早市院內公共廁所前,魏先生駕駛三輪摩托車由西向東倒車,適有張老太從其車後由南向北步行,張老太倒地受傷,經交通管理部門認定魏先生全責,張老太無責。事故後魏先生用三輪摩托車將張老太送往醫院治療。2018年8月1日,張老太死亡。張老太的子女認為母親傷情繫魏先生所撞導致,故提起本案訴訟要求賠償。

張老太的子女訴稱,2018年4月26日8時30分,在北京市豐臺區南宮早市公共廁所前,魏先生駕駛三輪摩托車由西向東倒車,正從其車後由南向北步行的張老太被三輪摩托車撞倒受傷。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豐臺交通支隊盧溝橋大隊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魏先生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三輪摩托車違反規定倒車的違法行為與本起交通事故的發生有因果關係,是發生事故的原因,確定魏先生為全部責任,張老太為無責任。魏先生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魏先生辯稱,不認可原告的訴訟請求,張老太受傷並非被告導致,被告沒有撞到張老太,是張老太自己摔倒受傷的,不認可張老太的傷是此次事故造成。也不認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責任認定,已申請了複議。魏先生提交了4月26日當天報警後執法記錄儀的視頻,視頻中顯示交警至醫院後瞭解情況,張老太陳述“……我買鹹餅乾,買完了,我說回去吧,一挪窩,腿就窩過來了,啪一下摔倒在那了,是摔的,不是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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