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足壇減薪細則考驗“品性”

中國足壇減薪細則考驗“品性”

上海視頻會議結束,中國足協開始組織由職業俱樂部代表、教練員代表、球員代表及相關專業法律人士組成的工作組,就“特殊時期職業足壇減薪”的推進問題展開調研和討論,如果不出意外,以“指導意見”形式出現的減薪細則將於本週內完成設計。

“中國足協及參與職業聯賽相關單位在原則上一致同意俱樂部和球員在充分協商的情況下實行全隊統一標準的合理減薪,減薪週期從2020年3月1日至2020賽季聯賽開賽日。”中國足協在公開聲明中說:“中國足協也與國際足聯進行多次溝通,國際足聯足球事務副秘書長馬蒂亞斯專門致信中國足協表示支持,國際足聯鼓勵中國足協依據國際足聯的指導原則、本國適用法律,並結合當地實際,形成自己的指導建議。國際足聯將全力協助中國足協處理足球管理方面的事務。”

在中國足協制訂“減薪指導意見”之前,國際足聯已經有相關“指導意見”文件應用於全球職業足壇——4月9日,國際足聯於官網刊登“新冠肺炎疫情期間俱樂部、球員應對指導”,在涉及“減薪”的核心問題時,國際足聯有如下表述:強烈鼓勵俱樂部與球員(僱員)在特殊時期達成適當的協議(包括但不限於薪酬支付、行政援助、合同續約);協議應該通過集體談判達成;協議有效的前提,是俱樂部是否嘗試與全部僱員達成協議、俱樂部的經濟狀況、合同修訂的比例、合同修改後僱員的純收入以及協議的適用範圍。

減薪勢在必行,中國職業足壇的相關從業者心思尤其沉重:中國足協即將出臺的“減薪指導意見”,是能夠成為特殊時期俱樂部與球員的定心丸,還是一著不慎激發球員集體不滿心理,著實考驗中國足協的“品性”——畢竟職業足壇的核心生產力,一是俱樂部二是球員,二者缺一不可。

中國足球的“職業體系結構”,由中國足協乙級聯賽(第三級別聯賽)30傢俱樂部(南北區各15支球隊)、中國足協甲級聯賽(第二級別聯賽)16傢俱樂部(擬於新賽季擴軍至18支球隊)、中超聯賽(第一級別聯賽)16傢俱樂部逐級組成——姑且將2019年年底宣佈退出的10家“職業俱樂部”計算在內——這就是中國足球在競技層面的全部家底,和14億人口基數以及數以千萬計的龐大球迷群體相比,中國足球職業球員人數雖然過於寒磣但卻無比真實,當“減薪”兩個字撲面而來,“生產力”希望看到的是一份針對不同情況能讓多數人感到“溫暖”的“指導意見”。

“社會上對職業球員的評價我們都很清楚,高薪低能,但其實不是這麼回事,因為絕大多數職業球員都不是高薪球員,反正我們隊一線隊(23人)一年就掙幾十萬的不少。”有中超球員向記者講述過自己球隊薪酬體系:“外援,這是拿頂級高薪的,然後是幾個國腳,年薪大概是1000萬元,再然後是一些老將和實力不錯的球員,一年500萬元左右,還有至少一半的中超球員,在足球圈裡就是工薪階層,有些中甲和中乙普通球員月薪一兩萬塊錢的有的是,這還別說那些小俱樂部會不會欠薪。”

“俱樂部欠薪”在中甲、中乙聯賽並不新鮮,欠薪的俱樂部直接解散亦不罕見,被欠薪的球員需要硬著頭皮在“不欠薪”材料上簽字保住俱樂部以便拿到薪水的例子同樣存在,對於這些“工薪”球員而言,“減薪細則”對他們的影響遠遠大於高薪階層。

中國足協當然不會拿出“一刀切”的指導意見招致俱樂部和球員集體反對,事實上在“分級減薪”方面,歐洲足壇已有現成的例子可供參考。

以法甲為例,法甲球員工會幫助俱樂部和球員達成一致:稅前月薪10萬歐元以上球員減薪50%,5萬至10萬的減薪40%,2萬至5萬的減薪30%,1萬至2萬的減薪20%,稅前月薪不足1萬歐元的球員不需要減薪,而法國《隊報》的統計稱法甲和法乙聯賽總共有70%的球員稅前月薪在1萬歐元以下。此外等聯賽重啟,俱樂部收到轉播商版權費用,還會將減薪部分按比例補償給球員。

這就是球員們認可的“減薪細則”:一是關心弱勢群體;二是有補償方案。

歐洲足壇與中國足壇的產業結構區別極大,所以不好照搬法甲政策,且不說中國足壇是否有可能成立球員工會,當前一個不容忽視的事實是無論有無疫情,中國的職業足球俱樂部都是賠本經營,這就構成了球員不願接受降薪的前提——國外俱樂部因為不能比賽損失慘重所以減薪,而主要靠投資人輸血的國內俱樂部其實並未因不能比賽遭受重大損失,減薪自然不能同一而論。

無論如何,“減薪”可以接受,但特殊時期的“人文關懷”,是“減薪細則”必須考慮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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