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太累,不如偷個摩托車去打工?可以開進看守所的那種

一小夥沒錢買車票想徒步走到20餘公里外的地方打工

走了一段路程,發現實在有點累

於是決定,偷輛摩托車

誰知剛騎到福建省南安市

發現方向錯了,摩托車也壞了

怎麼辦?

再偷一輛唄

萬萬沒想到

他偷的第二輛車

有GPS......

案情簡介

20歲的小夥盆某,從廣西桂林到福建泉州市泉港區打工。工作了一段時間後,盆某覺得這份工作不適合自己,可不上班又不行。左思右想後,盆某想到了之前在惠安縣跟過的油漆師傅,如果重新去給他當學徒,不僅包吃住,還能每月領幾百元零花錢。於是,他下定決心去惠安。

2019年10月23日8時,此時的盆某因沒錢購買到惠安的車票,只好開啟他的“徒步之旅”。他就這樣走啊走,在經過泉港一戶農家時,盆某看到了路邊停放的一輛黑色男式摩托車(價值人民幣1105元),且車鑰匙正好插在車上。

“實在太遠了,真的不想走路了!”盆某“靈機一動”,“如果把車騎走,就可以少走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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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想法讓盆某暗自竊喜,在觀察到四周無人後,他便直接將摩托車騎走。不料,盆某騎著盜竊得來的摩托車行至南安時,車卻拋錨了。

“這車也不是自己的,沒什麼好可惜的。”盆某索性棄之不顧。

隨後,回過神來的盆某,也發現了自己走錯了路,為了不用步行,盆某再次對路邊的車打起了歪主意。

2019年10月24日6時,盆某用同樣的方法在南安市區盜走一輛藍色三輪摩托車(價值人民幣10450元)。令盆某沒有想到的是,這輛摩托車上裝了GPS,三個小時後他就被警方抓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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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下午,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刑事速裁團隊通過高清科技法庭系統,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盆某盜竊案,以盜竊罪當庭判處被告人盆某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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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庭審照片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盆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秘密手段,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被告人盆某當庭自願認罪,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可以從輕處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切勿以惡小而為之,“臨時起意”犯貪念,等待你的必然是法律的制裁。同時提醒廣大車主一定要加強防範意識,車輛停放後及時上鎖,切勿因粗心大意給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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