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吉林長春交警發現一小轎車行跡可疑,立即上前攔截,發現駕駛人李某渾身酒氣,經呼吸式酒精檢測,結果為173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民警核實其證件時,發現該車原車號牌為吉A**008,而所懸掛車牌為吉D**888,涉嫌套用其他機動車號牌。最終,李某將被處以罰款5000元,駕駛證記12分,吊銷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的處罰,並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棗莊網警巡查執法
閱讀更多 同城頭條 的文章
2020-04-13 06:33:42 同城頭條
4月12日吉林長春交警發現一小轎車行跡可疑,立即上前攔截,發現駕駛人李某渾身酒氣,經呼吸式酒精檢測,結果為173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民警核實其證件時,發現該車原車號牌為吉A**008,而所懸掛車牌為吉D**888,涉嫌套用其他機動車號牌。最終,李某將被處以罰款5000元,駕駛證記12分,吊銷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的處罰,並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棗莊網警巡查執法
閱讀更多 同城頭條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