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立法協同防治排放汙染 5月1日起三地同時實施(光明日報)

2020年1月,北京、天津、河北分別制定了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汙染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5月1日起同時實施。4月27日,在三地聯合舉辦的條例實施新聞發佈會上,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張清表示,

三地條例在核心條款、基本標準、關鍵舉措上保持一致,在共同的領域解決共同的問題,承擔共同的責任,將成為京津冀立法工作協同的標誌性成果。

禁止生產、銷售或者使用不符合國家和本省市標準的燃料,調整優化交通運輸結構,通過多種措施推廣應用節能環保型、新能源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天津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於世平介紹,三地條例立足於京津冀區域汙染聯防聯控聯治,統籌推動油、路、車綜合治理。

在推動源頭治理方面,三地條例根據城市規劃合理控制燃油機動車保有量,採取措施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健全和完善公共交通系統;發展多式聯運,提升高速公路使用效率,鼓勵海鐵聯運,推進貨運鐵路建設,提高鐵路運輸比例。三地條例還強化技術手段,明確汙染控制裝置、車載診斷系統的安裝及使用要求;規定在相關區域燃油機動車停車三分鐘以上應當熄滅發動機。

柴油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是京津冀大氣汙染防治工作的重點和難點。目前,北京市重型柴油客貨車保有量24萬輛,其氮氧化物和顆粒物排放量分別佔機動車總排放量的70%和90%以上。對此,三地條例突出重型柴油車排放汙染治理,明確要求安裝遠程排放管理車載終端並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確立排放檢驗機構累積記分管理制度,加強對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的管理。

此外,三地條例總結近年來京津冀大氣汙染聯防聯控聯治中行之有效的舉措,在建立區域協調機制、推動排放檢驗數據共享、探索新車協同抽檢抽查等方面作出了一致規定。

“三地條例主要制度基本實現了一致性、協同性和融合性;同時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實際,三地條例也規定了具有各自特色的內容。”於世平表示,條例是京津冀第一個同步立法的實質性成果,實現了京津冀區域立法工作協同的重大突破。

目前三地人大正在研究推動協同開展條例的執法檢查。於世平介紹,三地人大商定以條例為切入點,首先探索嘗試協同執法檢查,推動條例有效貫徹實施,從監督工作角度進一步保障促進京津冀協同發展。目前,三地人大已著手準備聯合執法檢查工作,北京市將於6月份開展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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