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名師牌借名校東風 河北一中學侵權被判賠20萬

“李金池先生親臨大名高端辦學”“各學科帶頭人、教研組長、年級組長由石家莊精英中學選派”......2018年,河北大名金池中學的一系列宣傳產生爭議。2020年4月22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上,通報了這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典型案件。

打名師牌借名校東風 河北一中學侵權被判賠20萬

邯鄲一中學“傍名校”惹爭議

“河北大名金池中學的廣告牌中顯示有李金池先生親臨大名高端辦學”、“河北大名金池中學由李金池先生親派執行校長、親派管理團隊,各學科帶頭人、教研組長、年級組長均由石家莊精英中學選派,初中部、高中部的所有老師均在石家莊精英中學培訓”……

2018年6月9日,經石家莊精英中學申請,河北省石家莊市平安公證處委派工作人員於當日上午11:40至12:10分,分別對大名縣金池中學的招生信息展架、中學外牆圍欄懸掛的宣傳展牌,以及大名縣大名府路與平安街交叉處的廣告牌進行拍照取證。

石家莊精英中學認為,大名縣金池中學擅自使用李金池校長個人名字命名學校,關於李金池出任該校終身校長、師資由石家莊精英中學選派或培訓的宣傳內容虛假,給精英中學造成了重大的經濟損失,隨後,向一審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河北大名金池中學停止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並賠償經濟損失100萬元。

法院認定“傍名校”構成虛假宣傳

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當事人雙方作為民辦教育機構,業務範圍均包括全日制初中,石家莊精英中學有權經有關國家教育部門的批准在異地招生,雙方在招生上存在交叉的可能,因此,本案雙方當事人存在競爭關係。

此外,大名縣金池中學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校址設置的信息展架和宣傳展牌構成虛假宣傳行為。大名縣金池中學的虛假宣傳行為給石家莊精英中學的辦學權益造成了實際損害,應當依法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最終,法院判決大名縣金池中學立即停止使用與石家莊精英中學及其師資相關的宣傳內容,銷燬相關侵權宣傳資料並賠償石家莊精英中學20萬元(含合理開支)。

省法院民三庭庭長宋曉玉表示,本案中大名縣金池中學在招生宣傳中,虛假陳述了石家莊精英中學校長李金池與大名縣金池中學的關係,該虛假陳述欺騙且容易誤導廣大學生家長,構成我國不正當競爭法所規定的虛假宣傳行為,應當承擔停止虛假宣傳行為並賠償損失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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