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確權後,這4類“宅基地”不再屬於你,子女也無法繼承!

這幾年改革確權之後,農村宅基地是讓農民最擔憂的一種。新農村的改革建設,一些關於農村宅基地確權後子女繼承問題也被越來越多的農民關注著。農村土地確權後,這4類“宅基地”不再屬於你,子女也無法繼承!五保戶等特殊人群的宅基地:五保戶,就是無兒無女,由村集體供養的成員,他們去世之後,宅基地是被直接收回的,無所謂繼承問題。他們由村裡負責奉養,這部分人去世之後,他們的宅基地由村裡收回合理使用。


農村土地確權後,這4類“宅基地”不再屬於你,子女也無法繼承!


私自擴大宅基地面積:部分農民耍小聰明,在自己宅基地的基礎上私自擴大建築面積。我國農村對宅基地的面積有一定限制,更不能私自擴大宅基地面積,所以多出來的面積既不會確權,還要對超出的面積繳稅,多出的宅基地不屬於你,當然也是不能讓子女繼承。


農村土地確權後,這4類“宅基地”不再屬於你,子女也無法繼承!


子女戶口遷走,轉為城鎮戶口的:子女在城裡買了房,戶口也遷到了城裡,父母還住在老家。放假的時候子女會回到老家休息,享受鄉村的愜意,子女覺得這樣的生活十分美好,可這種生活也不是永久的。大家都知道,能享受宅基地權益的基礎就是本村集體成員,如果喪失了村集體成員身份,那麼自然無法再繼續享受宅基地權益了。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合法繼承,等房屋自然毀損,滅失之後,不可翻新,村集體可以收回宅基地。


農村土地確權後,這4類“宅基地”不再屬於你,子女也無法繼承!


已經分戶的無法繼承父輩宅基地:子女與父母如果已經分戶,且有自己宅基地的話那麼無法再繼承父輩宅基地了。原則上分戶了,就意味著變成了“兩家人”,雖然血緣上是親人,但是如果再允許子女繼承父輩的宅基地,那子女就擁有了兩塊宅基地,違反一戶一宅的原則,所以是不能繼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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