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成功後,後期字體或顏色發生變化的影響?

你是否也有這樣的疑問,如果商標註冊成功後,後期想要對字體或者顏色發生變化,那麼這個商標還會受到保護嗎?由於很多時候我們對已經註冊成功的商標不太滿意,覺得當初的設計不太好看,或者覺得還有更好看的字體,更合適的顏色,想就這樣直接改一下繼續使用了。但是商標擅自更改過就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了。

當我們在商標註冊成功後,在使用過程中可以加註R;但若是您改變了註冊商標的字體或加了一些圖形、顏色等就不可以在使用商標的時候加註R,因為加註R代表該商標為註冊商標。但您仍可以放心使用,因為他人是不能在相同類別上註冊與您相同的文字商標,這樣也就不會產生您侵權的可能性;當然如果您為了更好的保護自己的權益,您有權利將變更的商標再次向商標局提交註冊申請,以獲得可以標註R的註冊商標。

商標註冊成功後,後期字體或顏色發生變化的影響?

在現實中,商標使用中存在文字字體變化、商標的顏色變化、商標文字與圖形結構的變化三個方面的變化,應當注意掌握分寸,原則上商標怎麼申請就應該怎麼使用。大部分註冊商標都是黑白色,註冊成功後顏色可以自己發揮,任意搭配,但是在搭配的時候最好要考慮一下商標的美觀程度和與商品的定位相符程度。如果申請時提交的是指定了顏色的彩色圖標,則使用時就必須按申請的顏色使用,否則構成商標的不規範使用。註冊什麼字體就應當使用什麼樣的字體,這是商標管理中一貫堅持的原則。但在商標管理中,對於變化不大的改動(如:註冊的是手寫體,而在使用時為印刷體;註冊是楷體,在使用時為黑體),一般可以維護商標專用權;但是,商標字體改變,則根據要求,原則上應重新提交註冊申請,否則在某些諸如馳著名商標的申報上,可能不被當做註冊商標而不被接受。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六條:“註冊商標的專用權,以核准註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因此,文字作為商標註冊後,若註冊的是簡化字,而實施使用繁體字;或註冊的是繁體字,而實際使用簡化字,都應視為自行改變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這意味著商標的使用要嚴格限制在核準註冊的商標圖樣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之內,改變商標圖樣或者超出了核定使用的商品範圍,跨類別使用,都不應當加註冊標記,否則屬於冒充註冊商標行為;改變後的商標圖樣或者超出了核定使用的商品,與他人已註冊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還要承擔商標侵權法律責任。

商標註冊成功後,後期字體或顏色發生變化的影響?

所以,註冊商標要是進行了自行更改,再繼續投入使用的話也只會被視為一個新商標,未經過註冊過的商標,是不受商標法的保護的。所以不要覺得改變字體、改變顏色只是一個小小的變化、並不影響使用,實際上影響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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