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擔保業的“死灰”必須“復燃”


中國擔保業的“死灰”必須“復燃”


曾記否?2009—2011年,那野蠻生長、無處不見的擔保公司!

曾記否?2009—2012年,那利息高企、“全民”狂熱的借貸遊戲!

曾記否?2013—2014年,那連環暴雷、沿街飛舞的一地雞毛!

一、中國的擔保業“已死”

中國自古就有“名實之辯”,對中國擔保業是非功過的評價,也須從“冠名”與“行實”來談起。

1、借擔保之名,行“非法集資”之實

提起“擔保”,留給社會大眾更多的或許是“噩夢”、“劊子手”,它曾經洗劫了數不清的財富,引發了無數家庭的崩盤。

在擔保業形成之初,地方政府為大力發展本地經濟,往往採取了放任的態度,擔保公司由此雜草叢生。然而,它們中的許多,卻藉著擔保之名,行著“非法集資”之實,用“高息理財”的糖衣來吸引大眾,再用“高利貸”賺取利差。終究,老百姓的劣根性是經不起考驗的,為了高息,錢不過夜,立即投到擔保公司中。

最終,擔保的“龐氏騙局”崩盤了。當資金鍊吃緊斷裂時,“跑路潮”在全國各地開始上演,赤裸裸的進行著財富搶劫。像河南的安陽,民間財富的蒸發,使區域經濟一夜間倒退回10年前。

猶如森林的野火一般,迅速爆燃,燒燬了不盡的財富和家庭,留下的是眼淚、絕望、恐懼和永久的創傷。人們一提到擔保,條件反射地想到了騙子。

擔保業就此倒下,“死灰”一樣。

2、劣幣驅逐良幣,“真擔保”也葬身其中

我國率先成立的一批“真正的”擔保公司,或是由地方政府出資引導而成立的多元化民企集團,或是由純國資組建的國有擔保集團。然而,它們迅速地被無數的“偽擔保、假擔保”湮沒了!

“真金不怕火煉”。

極極少數擔保公司存活了下來,但卻不得不在世人的“白眼”中默默地堅守,承受巨大的壓力,繼續幹著“真正的”擔保。因為他們相信,這是真正的事業,是真正為廣大中小企業服務的崇高事業。

但是,隨著“假擔保”公司的滅亡,“真擔保”公司跟著陪葬。銀行不和你玩了,業務沒得做了,名聲也爛透了。

沒有了“真正的”擔保業,中國的金融體系就缺少了重要一環,中小企業就會大量遊離在金融體系之外。縱使央行再放水,也流不到它們的體內。

二、中國不能沒有“真正的”擔保業

在2019年1月21日,我們發表過《央行供血很充足,民企的血管依然很乾涸》一文,從中國的金融體制層面,闡述了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融資難的根本障礙。

1、體制性痼疾—中國金融體系難以服務中小企業

我國的金融體系結構存在重大缺失,缺乏專職服務於中小微企業的金融機構。

國有控股銀行的天然職能就是主要服務於央企集團和大型國企。三大政策性銀行主要服務於國家主導的產業方向以及與其相配套的大型項目。股份制銀行和地方性銀行,主要服務於地方政府融資,服務於地方政府主導的區域發展和行業發展。

在這個金融框架中,缺乏專業、專職服務於民營企業和中小微企業的板塊。最終使得央企集團和國企融資無阻,中小微企業融資無路。

2、擔保業—中國金融體系的“重要一環”

在金融體制和金融環境尚不健全的情況下,隨著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的發展壯大,逐步迸發出巨大的信用擔保需求。而擔保業,正是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應運而生,它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中小企業從金融機構融資的問題。

不可否認,擔保業是我國金融體系的一個重要分支,是我國社會信用體系的一部分。沒有擔保業,中國的金融體系就缺少了重要一環。

3、擔保業—中小企業的天然兄弟

中小企業及民營企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生力軍,是技術創新的基礎、人才儲備的基礎。他們對我國改革開放四十年的巨大貢獻,已是共識。

但長期以來,由於中小企業缺乏抵押物、信用評級不完整,且自身規模較小,其在資源的獲取、佔用、支配和使用中遇到比較多的困難。正規、主流的金融體系難以滿足中小企業多樣的融資需求。

融資難、融資貴依然是制約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發展的重要因素。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從銀行獲得貸款總額佔比僅有1/4上下,而更多的只能依賴民間借貸,遊離在中國金融體系之外。

擔保業的產生,正是為了破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難題。它彌補了中小企業缺乏抵押資產、信用信息不對稱的缺損,架起了中小企業與銀行之間的橋樑,在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等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中國擔保業的“死灰”必須“復燃”


三、中國擔保業如何“復燃”

中國的擔保業儘管“死了”,但它不能就此死掉,國家需要它,中小企業更需要它:

(1)2015年8月,國務院印發“43號文”:指出發揮政府支持作用,提高融資擔保機構服務能力;發揮政府主導作用,推進再擔保體系建設;政銀擔三方共同參與,構建可持續銀擔商業合作模式。

(2)2017年8月,國務院公佈《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在國家層面明確了融資擔保行業服務小微和“三農”融資的重要作用,以及政策扶持對於發展政策性融資擔保業務的必要性。

(3)2018年7月,國家成立600億的擔保基金:主要與省級再擔保公司合作開展業務,採用再擔保、股權投資等形式,支持轄區內的擔保機構為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提供貸款擔保。

儘管有政策的出臺和國家擔保基金的成立,但卻響應寥寥,效果平平,並沒有使擔保業的尷尬僵局得以改善。

如何讓中國擔保業的“死灰”再次“復燃”呢?我們根據實際情況,做了大膽的設想:


中國擔保業的“死灰”必須“復燃”


1、由銀保監會統籌監管

(1)擔保業要發展,必須使用嚴厲的監管,應將其納入金融體系之內,由銀保監會統一管理。這樣可以避免地方政府因過度追求發展,而忽視金融風險的惡果再次發生。

(2)提高擔保公司准入門檻,對註冊資本金和實繳貨幣資本等提出更高要求,大大增強抵抗風險的能力。

2、由國有擔保集團行使“再擔保”

由國有擔保集團做好“再擔保”的角色定位,真正實現“利益共享和風險分擔”機制。

國家融資擔保基金,主要與省級再擔保公司合作開展業務,採用再擔保、股權投資等形式,形成各省“國家融擔基金-省級再擔保機構-轄內融資擔保機構”三層組織體系,支持轄區內的擔保機構為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提供貸款擔保。

3、擔保業多元化經營

要鼓勵擔保公司增強業務創新能力,突破傳統融資擔保,向多元化經營轉型。

近年來,以傳統間接融資擔保業務為主的地方擔保機構為控制經營風險,採取了控制新增業務規模、調整業務結構、提高項目審批標準、加大項目追償力度等一系列手段和方法。將高風險的融擔保業務規模,向風險相對較低的非融資擔保及金融產品增信業務、非融資擔保業務傾斜。

4、放開民營擔保機構,實現混合經營

鼓勵地方國有企業參股擔保業,拓寬擔保公司的資金來源,實現國有資產更加有效的配置。同時,要充分利用和發揮民營機構專業、高效的特點,激活市場潛能,真正落實擔保業的根本職能,解決好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難題。

四、結束語

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

重振中國擔保業,最最重要的,還是擔保體系的重建!

參考文獻:

1.《2018年度中國融資擔保行業信用回顧與展望》.新世紀評級.2019年2月

2.《2018年我國融資性擔保行業發展現狀、弊端及其對策建議分析》.中國報告網.2018年5月

3.《央行供血很充足,民企的血管依然很乾涸》.沙裡淘金財經觀察.201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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