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爸讓11歲兒子頂風騎行150公里,是勵志還是違法?

一般來說,11歲孩子如今還在讀小學,很多還都躺在父母懷裡撒嬌,自理能力很差。然而葫蘆島有這樣一個“狼爸”竟然狠心讓兒子吃苦受罪,給在瀋陽讀書的兒子,設計了特別的回家方式,讓11歲少年騎行150公里回家。

狼爸讓11歲兒子頂風騎行150公里,是勵志還是違法?


騎行回家的少年叫李明釗,出生於2007年3月,目前在瀋陽一家學校讀小學6年級。李明釗與同齡孩子相比長得並不高大,甚至有些瘦弱。學校每月會放幾天月假,以往他都是自己坐火車回家。男孩的父親李永生他決定給兒子設計一趟特別的騎行回家方式,不料李明釗竟然爽快答應。

狼爸讓11歲兒子頂風騎行150公里,是勵志還是違法?

考慮到安全問題,李永生決定讓孩子的堂哥在盤錦等待,然後陪同騎回家。當學校老師得知李永生的這個想法後都表示反對,都為11歲孩子的安全考慮,一旦哪個環節出現問題說不清責任。

11月28日,李明釗冒著寒風騎上自行車,匯入了瀋陽的車流中。這是11歲少年第一次以這種方式遊覽。這樣,小小少年在眾人的疑惑中,開始了人生第一次長途騎行。12月1日,得知李明釗成功騎行回家後,葫蘆島一家教育機構特地舉行個儀式:歡迎小英雄騎行歸來,併為李明釗頒發獎狀,稱讚其騎行壯舉勇氣十足、毅力非凡,特授予其“神勇小騎士”稱號。

狼爸讓11歲兒子頂風騎行150公里,是勵志還是違法?


面對11歲少年獨自騎行回家,

很多人都給予褒獎:

“相信他的人生會與眾不同”;“孩子是好樣的!身後無疑是父母給孩子插上一雙助力的翅膀”;“堅持不懈、持之以恆,路上無論遇到多少挫折毫不退縮,用最強的毅力恆心,堅持戰勝一切困難,直達巔峰”。


但也有人提出了擔憂和質疑,更有知情人指出,未滿12週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

記者查詢《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發現,條例規定,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週歲。

針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12週歲才可以騎自行車上路,11歲孩子騎行上路實際上是一種違法行為。李永生說知道有這種規定,但是他認為,什麼都不讓孩子們去做,孩子的體檢和感受如何能有?沒有體驗的知識,知識無疑缺乏一種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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