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商標續展相關知識科普

商標註冊成功其權利時擁有時效性的,並非永久獲得。當然,想要繼續擁有商標權的話可以通過商標續展來實現。因此,本文就為大家帶來商標續展的相關知識科普。

2019商標續展相關知識科普

1、商標有效期是從註冊成功之日起算,而不是申請日。

商標法第三十九條 :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

2、商標續展時間為商標期滿前12個月內,外加6個月寬展期。

有拖延症的客戶請切記,寬展期內續展是要加收遲延費的。

商標法第四十條: 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註銷其註冊商標。

3、商標續展核准後下發續展證明,和之前的商標證書一起使用。

商標局對商標續展註冊申請審查後,核發商標續展證明,不再另發商標註冊證,原商標註冊證與商標續展證明一起使用。

4、過了寬展期還沒續展怎麼辦?

(1)國家為了消除無效商標的市場影響,額外給了一年的保護期,應立即對到期的商標提出重新申請。如果發現有人搶注,也可以在公告期內提出異議。

《商標法》第五十條規定,註冊商標被撤銷、被宣告無效或者期滿不再續展的,自撤銷、宣告無效或者註銷之日起一年內,商標局對他人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註冊申請,不予核准。

(2)如果商標到期未續展被別人搶注註冊成功,此時可以就已經註冊成功的商標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爭議,並重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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