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新農:20億元簽約撫州100萬生豬養殖及屠宰深加工項目

金新農4月29日公告,近日與江西省撫州市東鄉區人民政府簽署了《江西省撫州市東鄉區生豬養殖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總投資20億元。依據撫州市東鄉區產業發展規劃和公司發展戰略,公司擬在五年內分兩期完成生豬現代農業產業園項目,第一期擬建成年出欄100萬頭規模化智能化養殖基地及配套飼料廠,第二期擬建成100萬頭生豬屠宰工廠及肉製品深加工項目,並積極發展當地特色生豬品種,實現產品的高端化及品牌化。項目創新種養結合和循環農業模式,實現糞汙資源化利用,打通生豬上下游全產業鏈,以實現良好的生態效益、社會效益及經濟效益。

證券代碼:002548

證券簡稱:金新農

公告編號:2020-081 債券代碼:128036

債券簡稱:金農轉債

深圳市金新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協議為簽約雙方開展戰略合作的框架協議,具體實施內容和進度存在不確定性。協議所涉及合作事項,雙方後續將另行簽訂具體的協議進行約定。

2、投資具體項目尚需履行決策程序及相關部門批准,尚存在不確定性。框架協議表達雙方戰略合作意向,對公司短期經營業績不會構成重大影響。

一、協議簽署概述 深圳市金新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近日與江西省撫州市東鄉區人民政府簽署了《江西省撫州市東鄉區生豬養殖戰略合作框架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為加快撫州市東鄉區農業產業轉型升級,助力當地鄉村振興發展,積極促進產業扶貧,高起點規劃和建設生豬產業,依據撫州市東鄉區產業發展規劃和公司發展戰略,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公司擬在五年內分兩期完成撫州市東鄉區生豬現代農業產業園項目。

公司本次與江西省撫州市東鄉區人民政府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無需提交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不構成關聯交易,也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公司將視後續進展履行審議及披露義務。

二、協議對方的基本情況 本協議對方為江西省撫州市東鄉區人民政府,與公司、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不存在關聯關係。

三、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項目內容

(1)總體目標 依據撫州市東鄉區產業發展規劃和公司發展戰略,公司擬在五年內分兩期完成生豬現代農業產業園項目,第一期擬建成年出欄 100 萬頭規模化智能化養殖基地及配套飼料廠,第二期擬建成 100 萬頭生豬屠宰工廠及肉製品深加工項目,並積極發展當地特色生豬品種,實現產品的高端化及品牌化。項目創新種養結合和循環農業模式,實現糞汙資源化利用,打通生豬上下游全產業鏈,以實現良好的生態效益、社會效益及經濟效益。

(2)建設內容及要求

1、豬場建設

1.1 擬建設一個 10,000 頭規模的樓房母豬場或高端智能化平房母豬場作為標杆,預計年出欄約 20 萬頭;

1.2 在符合條件的區域內擬新投資建設 2 個 10,000 頭母豬場,預計年出欄 40 萬頭;

1.3 整合當地資源,租賃或收購若干個現有已批還未開工建設的養豬場或因疫情影響導致空欄的養豬場,通過改擴建方式預計達到年出欄 40 萬頭;

1.4 以上項目,5-8 月份完成地塊選址、手續辦理等工作。

2、飼料廠(年產 30 萬噸):在總出欄規模達到 20 萬頭時,啟動飼料廠建設,共需建設用地 60-80 畝。

3、配套種植:因地制宜,每個母豬場配套種植經濟作物 500 畝以上。

4、金新農華東區總部、研發中心和人才公寓:共需建設用地 150-200 畝。

5、現代化有機肥廠:配套建設若干大型有機肥廠,服務東鄉區特色種植基地。

6、屠宰及肉製品深加工廠

生豬規模達到 100 萬頭,且符合相關生產運營條件時,啟動二期屠宰及肉製品深加工廠,需土地 100-200 畝。

(3)投資概算及資金籌措 根據公司預估,存欄 1 萬頭樓房母豬場或高端智能化平房母豬場總投資 2.5 億元,存欄 4 萬頭平房母豬場總投資約為 8 億元,配套飼料廠建設投資總資產約6,000 萬元,上述豬場及飼料廠建設總投資約 11.1 億元,由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採用自行投資建設或採取由政府和社會資本投資建設,公司租賃經營的方式進行。每個母豬場配套的經濟作物種植投資預計為 500 萬元以上,金新農華東區總部、研發中心和人才公寓投資資金約為 3 億元,配套的現代化有機肥廠、屠宰及深加工廠分別投資約 2 億元。

根據公司預估,上述六項總投資約 20 億元。

(4)運營方式 該項目由公司在當地註冊成立子公司,實行自主經營。

(二)合作模式 撫州市東鄉區人民政府協助公司取得符合項目建設所需土地,協助公司辦理完成土地使用與權證手續,協助解決公司項目用電線路、道路修築等事宜使之滿足生產運輸要求,協助辦理並取得取水權,協助公司辦理項目環評審批等相關手續。公司積極參與當地生豬養殖資源的整合,利用閒置的土地進行生豬養殖產業升級,以合同或契約的形式把龍頭企業、養豬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聯結起來,形成“資源共享、風險共擔、利益分攤” 的生豬產業聯合體;公司或公司合作企業負責成立項目公司,及時注入項目發展所需資金並由項目公司負責項目的具體運營,項目公司積極參與當地的鄉村振興和扶貧工程。

(三)保障措施 撫州市東鄉區人民政府保證公司或項目公司享受撫州市東鄉區招商引資產業扶持政策的權利,將該項目列入市級或市級以上重點招商引資建設項目;協助公司或項目公司獲得國家和省、市的相關扶持政策支持、項目貼息貸款等,幫助公司、農戶對接農行等金融機構,並儘可能用國有性質的擔保公司給予必要的貸款擔保;由區畜牧、環保、財政等部門通過申報項目給予一定支持。 本協議簽署生效後,雙方應及時會商項目實施計劃,加快項目推進工作和實質性協議的簽署。雙方定期共同召開工作交流會,協調項目的推進落實。

(四)雙方權責 撫州市東鄉區人民政府權責:從政策上給予支持,協助公司加快項目建設進程,並獲取更多上級項目和資金支持,支持項目公司申請省級農業龍頭企業或國家級農業龍頭企業;制定專項政策與措施,鼓勵和扶持公司大力發展生豬養殖,積極協調當地農商行、農行、郵儲等銀行建立養殖業信用和擔保貸款,用於豬場建設及生產流動資金;為公司創造一個潔淨的環境,確保公司廠區周邊

2 公里方圓範圍內沒有化工廠以及化工汙染物;協助公司解決豬場用地的“五通一平(即通供水、供電、道路、網絡、通訊和場地平整)”基礎設施建設。

公司權責:在各項審批手續獲得批准後施工,並嚴格按照土地等有關部門規劃、建設等審批手續規定的內容進行建設;公司生豬養殖基地項目建設必須履行環保審批,建設符合要求的環保設施,有關安全生產、消防、衛生、動物檢疫和勞動保障等方面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在項目建設期內,公司有權獲得各項稅費的地方留存部分,區政府按比例予以獎勵;保證在經營期間合法合規。

(五)協議生效 本協議為簽約雙方開展戰略合作的框架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四、協議簽署的目的和對公司的影響 本項目的建設將帶動當地農民就業,促進農民增加收入;結合脫貧攻堅工作,通過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帶動貧困戶實現長效脫貧;帶動區域經濟發展,為當地經濟發展注入活力,增加當地國民生產總值;帶動畜牧規模化養殖,引領現代畜牧業發展;帶動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解決環境保護瓶頸;帶動農業生態化發展,樹立現代農業典範,帶動當地農村城鎮化建設,改善當地生產生活條件,具有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本次合作符合公司《五年(2020-2024 年)發展戰略規劃》的要求,有利於公司生豬養殖產業佈局,擴大生豬養殖規模,有利於公司全產業鏈戰略發展,打造自然為本、健康為先、安全環保的生態養殖產業鏈。框架協議表達雙方戰略合作意向,對公司短期經營業績不會構成重大影響。

五、協議存在的風險 定性,關於投資中雙方權利義務的具體規定以正式簽訂的投資協議為準,依據有關規定和要求履行相應的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六、備查文件 《江西撫州東鄉區生豬養殖戰略合作框架協議》

深圳市金新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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