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等到你——沙坪壩招聘173名教師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採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教育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招(選)聘工作人員173名,其中,公開招聘150名,詳見附件1;選聘23名,詳見附件2。

三、招聘範圍和對象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

5.非2019年應屆畢業生在報名前應具有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符合條件的2019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19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6.招聘崗位專業要求依據《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佈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以下簡稱《專業參考目錄》);

7.報考語文崗位須取得二級甲等及以上普通話證書,報考其它學科崗位須取得二級乙等及以上普通話證書;

8.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9.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其中,附件1中序號為78-83等會計、幼兒保健崗位不做教師資格和普通話證書要求。

(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範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於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範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係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9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人員與現工作單位(崗位)有最低服務期限約定或最低服務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報考相關限定的,從其規定。

正在全日制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9年應屆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2019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學位)證書。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獲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三)年齡計算有關事項

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9年3月18日,如“35週歲及以下”指未到36歲,在1983年3月18日以後出生,以此類推。

(四)專業審核有關事項

專業條件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佈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附件3)審核,準確把握審查尺度,統一審查口徑,不得隨意放寬招聘崗位條件。因不同學歷層次致使同一專業稱謂不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要求。與招聘簡章明確的《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不一致,但經培養高校認定,招聘單位和區人力社保局審核屬同一專業的,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四.招聘程序

報考人員請仔細閱讀《簡章》要求的“招聘範圍和對象”,以及《沙坪壩區2019年上半年公開招(選)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條件一覽表》(附件1-2)中崗位條件(特別是專業、年齡、學歷、相關條件必須與本人一致),結合本人情況只能選擇本次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報名。

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報名人員惡意註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填寫內容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的或其他不符合簡章要求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在2019年3月18日9:00至3月20日24:00期間登錄“紅巖人事人才網(官網)”進入“網上報名”系統提交報考申請。

本次考試資格初審僅審核照片,不審核報名條件和信息,請考生及時查看照片審核結果並進行繳費或更新照片信息。

報考者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和“相關說明”,按照《簡章》條件和附件1、附件2要求與自身條件進行認真比對,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的各項內容並上傳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確認、下載打印准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

2.網上繳費。考生須在2019年3月21日24:00前進行網上繳費(按市財政、物價部門批准的標準收取兩科共100元),確認參考。網上報名後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3.打印准考證。網上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並繳納了報名考務費的,於2019年3月28日9:00起至3月29日24:00登錄“紅巖人事人才網”報名系統打印本人准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並在考試當天持本人准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准考證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因逾期打印准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並參加考試。

各崗位報名人數在報名當日18:00前公佈截止統計當時的報名人數,最終各崗位報名人數、通過資格審查人數以及最終繳費人數一覽表在報名截止7個工作日內在紅巖人事人才網公佈。

五、招聘方式

1.筆試

本次筆試不設置開考比例,採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測試,分值各為100分,總分200分。

筆試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教育類)》,該科目包括《綜合基礎知識》(分值佔70%)和《教育公共基礎知識》(分值佔30%)(考試大綱以重慶人力社保網公佈的最新大綱為準)。專業科目測試內容按崗位要求設置(具體見附件1-2)。

筆試時間初定於2019年3月30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以准考證為準。

2. 現場資格審查

現場審查報名資格由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按面試比例進入面試的人員須持有關證件資料,按照指定時間指定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審查。逾期未參加資格審查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資格審查應提供的證明材料包括:(1)往屆生提供:①准考證;②本人身份證;③畢業證、學位證;④《重慶市沙坪壩區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人員考生信息登記表》(附件4);⑤教師資格證等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料;(2)應屆畢業生提供: ①准考證;②本人身份證;③畢業生就業推薦表;④《重慶市沙坪壩區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人員考生信息登記表》(附件4);⑤教師資格證等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料。

選聘崗位資格審查應提供的證明材料包括:(1)①准考證;②本人身份證;③畢業證、學位證;④《重慶市沙坪壩區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人員考生信息登記表》(附件4);⑤教師資格證等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料;⑥在職在編人員提供由用人單位蓋章的幹部任免審批表的複印件或所在單位出具的在職在編證明;⑦附件2相關條件中所必須的證明材料。

以上所有證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並交複印件一份。

本人參加現場資格審查,不得委託。經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或經確認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經區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 面試

考生筆試兩科總成績100分為合格,方可進入面試。凡考生有一科缺考,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由區人力社保局會同區教委共同組織。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在筆試、資格審查合格人員中,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公招崗位按1: 3,選聘崗位按照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選,若最後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並列,則並列進入面試。面試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至規定比例(遞減後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捨五入法處理)。因考生自動放棄資格出現招聘崗位不足面試比例時,按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報考同一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當天出現比例不足的不予遞補)。無法遞減的特殊或急需緊缺人才崗位,由用人單位申請主管部門同意,經區人力社保局審核並報市人力社保局批准可適當放寬面試比例。

面試採取講課或說課的方式進行,時間10分鐘,分值為100分,重點考察面試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及綜合素質。面試成績當場公佈並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後結果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小組需寫出書面報告,形成書面材料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因報考人數較少,未形成競爭的,須由面試考官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表決通過,表決情況報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公招崗位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選聘崗位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15%+專業科目測試成績×15%+面試成績×70%

考試考核成績均採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數。

筆試、資格審查、面試、成績公佈等相應事項均在在紅巖人事人才網公佈,敬請關注。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後2位有效數字)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當總分相同時,依次按學歷、專業科目成績、公共科目成績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加試結構化面試,以加試成績高優先。體檢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組織實施。

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公務員局《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並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等相關規定,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複檢並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複檢申請,經主管部門同意後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複檢,體檢結論以複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並對其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嚴格審查人事檔案、誠信記錄,以及確認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和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屬實等情況,並注重採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查詢學歷、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查詢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失信被執行人、“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等方式進行查證。凡發現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暫停聘用;發現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作出考察結論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

若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面試合格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考察環節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選崗工作在政審考察結束後及時開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等有關事宜,在紅巖人事人才網上發佈,請考生及時關注。

擬聘人員按《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選)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0〕96號)和《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要求,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紅巖人事人才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准考證號、考試總成績、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畢業時間等其他應公示事項。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等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後,報區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託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於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範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係,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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