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管理:只知道有“SMART”還不夠

提起目標管理,很多人都覺得沒什麼好說的,為什麼呢?因為我們每個人都太熟悉所謂的“目標管理”了。很多人,從小就開始做計劃,給自己設定目標,所以,大家不會覺得目標管理有多深奧。我現在還依稀記得自己小時候和爸爸一起定目標、做計劃的過程。早上幾點鐘起床,時間都是從幾點幾分,到幾點幾分那種。印象中,這樣的計劃,我小時候一共做過兩次,後來就再也沒有做過。為什麼呢?因為這種目標管理太死板,太僵化,太自我想象,因此就太缺乏可執行性。

目標管理:只知道有“SMART”還不夠

“SMART”原則

1.“SMART”原則

那麼,好的目標管理應該是什麼樣的?

學者和諮詢專家們總結出了一個聰明原則,也就是“SMART原則”。SMART,英文就是聰明的意思。SMART有五個字母,每個字母,都是一個英文單詞的縮寫。目標管理的這個聰明原則認為,好的目標應該滿足這五個單詞所具有的特徵。

第一個字母S,代表了具體的意思,也就是說,好的目標應該是非常清晰具體的,而不是抽象模糊的。好目標應該是“增長6%”這樣的東西,而不是“我們要保持快速增長”這樣比較含糊的話,更不應該是口號。

第二個字母M,代表了可衡量的意思。好的指標,一定是可以衡量的。可衡量的最大意義,就是管理者可以在整個事情的進行過程中,來不斷對進度加以考核。你可不要小看了這一點。這個“過程中的可衡量”,就是讓我們做到“控制”。如果一件事情在過程中沒有辦法衡量,我們其實就失去了控制。

第三個字母A,是指目標是可以達成的。我自己還非常清楚地記得,我的第一個個人計劃就是寫著早上6點半起床,但那是在假期,實際上我起床就已經7點多了。所以,我制訂計劃的第二天就沒有實現預定的目標,計劃在我心目中就沒有了嚴肅性。那種感覺,我至今記憶猶新,所以,除了我要早上坐飛機,或者開會、赴約,我從來不做時間上卡得特別死、特別細緻的計劃,因為我知道,多數情況下,目標都無法達成。

第四個字母R,意思是結果導向。具體來說,SMART原則的意思是:好的目標都應該是為了達到最終結果的,而不是關注於行動和執行過程的。SMART原則認為,有效的目標必須要和最終結果直接相關,這樣,才能夠真正地瞭解業績、控制業績。比如,你關心業務人員是否回訪客戶這種指標,按照SMART原則,就屬於間接性的業績指標,沒有太大意義;而客戶的“實際增長率”就屬於直接的業績指標,緊密聯繫到最終結果。

第五個字母是T,指的是“時效性”。時效性,是指完成任務的時間,好的目標一定要有時間的限制,必須要明確在多久可以達到目標。

總之,聰明原則就是說:好的目標一定是“具體的、可衡量的、可達成的、結果導向的,以及有時效性的”。現在,這個叫SMART原則的東西太流行了,以至於一提到目標管理,大家就會想到這個原則。對於很多人,已經形成了這樣的印象:好像知道了SMART原則,按照這個原則去設定業績目標,就是好的目標管理了。

2.勇於質疑

坦率地說,我最初接觸SMART原則的時候,也覺得它總結得很有道理,但從事管理工作和實踐經驗的時間越長,我越覺得這些原則總是有什麼地方不對。比如,好目標應該是結果導向,要連接最後的結果。我覺得,這是一句正確的廢話。任何目標,其實都是通向最終結果的,只要能夠稱得上是目標的,你說哪一個目標沒有結果導向呢?

所以,這一講我要和你分享一個自己的看法,不一定對,希望對你有點啟發。就是在學習的過程中,要勇於對一些管理原則、管理方法提出質疑。比如,今天講的這個SMART原則,它是有道理的。瞭解了它積極的一面之後,我們就要問一問自己:這五條原則,是不是非常清晰地概括了業績目標設定的時候,必須要考慮的事情。會不會是為了湊這五條,為了拼出一個SMART的單詞出來,把一些不能相提並論的東西放在一起了?講到這裡,說一句題外話:就是要勇於懷疑。懷疑錯了,沒有關係。只要你記得胡適先生那句話:大膽假設,小心求證。

我自己對SMART原則就產生了懷疑。懷疑之後,我做的事情就是重新閱讀目標管理的經典著作。比如,我閱讀了彼得·德魯克的原著《管理的實踐》,我要看看德魯克對於目標管理怎麼說。德魯克是“目標管理”這個概念的鼻祖,儘管在德魯克之後,也有其他學者有深入的論述,但畢竟是德魯克第一個提出了這個概念。1954年,德魯克出版了《管理的實踐》,正是在這本書中,他提出了目標管理的觀念和方法。從此之後,目標管理才被企業廣泛採用。所以,我要去看看德魯克怎麼說。我今天要和你分享的一個觀念是,懷疑沒有問題。懷疑之後,必須要自己去做調查,做研究。只要有研究,就會有心得。

3.德魯克的“目標管理”

當你真的打開德魯克的《管理的實踐》的時候,你會發現德魯克最早有關“目標管理”的論述,和我們今天的觀念,是有很大差別的。我們今天講的業績目標,是強調上級給下級定目標,然後,我們討論SMART原則,是希望將這些目標定得更具體、可測度、可達到、結果導向,我們希望在這些術的層面上,把事情做到極致。可我們卻忘了“道”這個層面的東西。

其實,德魯克提出“目標管理”這個概念的時候,是在一種反對靠壓力來進行管理的語境裡面談事兒的。如果我問:業績目標定好了,誰來測度業績呢?很多人都會毫不猶豫地回答,是上級管理者。但實際上,在德魯克的觀念裡,目標管理恰恰是和自我控制的理念緊緊聯繫在一起的。他也將之稱為一種新的管理哲學。我們在搞了這麼多年目標管理的時候,恰恰忽略掉了這種最重要的東西。

德魯克在書中寫了這樣一段話:每位經理人必須自行發展和設定單位的目標。當然,高層管理者需要保留對目標的同意權,但發展這些目標是經理人的職責所在。在另外一處,關於經理人參與業績目標設定的時候,德魯克又說:經理人只有參與感還不夠,他必須負起真正的責任。

那麼,什麼又是真正的責任呢?就是經理人設定的目標,一定要反映企業需要達到的目標,而不是上級主管的需求。經理人必須要態度積極,認同企業的目標,瞭解企業的目標是什麼,企業對他有什麼樣的期望,為什麼企業對他有這樣的期望,企業用什麼指標來衡量他的業績。

德魯克說:目標管理的最大好處是:經理人因為這個方法可以自我控制業績了。自我控制意味著更強烈的工作動機:他們想要有更好的表現,而不僅僅是達到目標,他們會因“目標管理”(這是德魯克意義上的目標管理),而制定出更高的業績目標和更宏偉的願景。德魯克還說:即使有了目標管理,企業的管理團隊不一定能夠同心合力,方向一致,但是如果要通過自我控制來管理企業,就必須要推行目標管理。如果你接著讀這一頁,你就會讀到德魯克關於目標管理非常重要的一句話:目標管理的主要貢獻在於,我們能夠以自我控制的管理方式來取代強制式的管理。

當你看了我轉引的德魯克的話,你大約能夠理解今天的標題了吧。我們理解目標管理,如果僅僅理解到SMART原則,夠嗎?德魯克說了,靠壓力進行管理,壓力消失之後的三週,事情將會退回到原來的樣子。所以,目標管理的本質,不是上級定目標,你來執行,然後,上級考核你。而是上級和你一起來理解公司的目標,一起來制定你的業績目標。在這個過程中,你是主角,然後你來努力。如果你想要超越目標,上級應該說,OK!我是你老大,我來幫你。

以上內容,就是我在產生懷疑的時候,重新翻看《管理的實踐》這本書時,所感受到的。我重讀德魯克,並沒有否定掉SMART原則,但是,懷疑卻讓我看到了新的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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