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來賓”到“海盜”:荷蘭嚮明朝自由貿易的要求為何屢屢被拒?

引 言

隨著遠洋貿易的興起西班牙和葡萄牙在十六世紀建立起全球性的貿易網絡,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成功引起了西歐各國向世界各地發展的強烈願望。荷蘭自然也不例外,此時的荷蘭對於東方航路的探索還處於剛剛起步的狀態。

從“來賓”到“海盜”:荷蘭嚮明朝自由貿易的要求為何屢屢被拒?

荷蘭船隊

最初荷蘭人在中國人眼中的形象是“來賓”與葡萄牙人之間並沒有不同,由於荷蘭艦隊與葡萄牙艦隊為爭所屬奪殖民地在亞洲的引發了大規模武裝衝突,加上荷蘭人與明王朝通商未果不斷侵擾明王朝東南沿海地區使其逐漸確立了“海盜”的形象。因此自終明朝一代荷蘭人也沒有與明朝政府建立自由的貿易關係。

從“來賓”到“海盜”:荷蘭嚮明朝自由貿易的要求為何屢屢被拒?

隨著荷蘭對東方航路的探索範•納克率領船隊航向明王朝,開啟了荷蘭與明王朝兩國之間關係建立的開端

十七世紀初荷蘭東印度公司成立,荷蘭派範•納克將軍率領六艘船隻從荷蘭出發遠航東方,這是範•納克第二次遠征。他曾在十六世紀中期率領四艘船從阿姆斯特丹出發抵達萬丹與當地人成功展開貿易,十四個月後四艘滿載胡椒的船回到荷蘭受到了荷蘭人熱烈的歡迎。

第一次東方之行的成功激發了荷蘭人東進的興趣,第二次東方之行荷蘭公司要求範•納克率領艦隊到達遠東後派遣兩艘船航向中國。船隊到達東南亞後範•納克即遵照公司的指示派佛勒斯伯爾亨率領兩艘船開往中國,那兩艘船實際上到達了安南海岸並沒有成功航向中國。

範•納克所率領的船隊由於風向轉變無法航向馬來半島,經過討論範•納克決定轉航中國,期望與明王朝建立貿易往來。在明朝沿海漁民的幫助下範•納克的船隊找到了珠江口。就這樣在明萬曆二十九年隨著範•納克的船隊到達澳門開啟了荷蘭與明王朝關係建立的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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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東印度公司

《西園聞見錄》中記載:“凡舶之來出,於《祖訓》《會典》之所載者,察詢得真,許其照舊駐箚;《祖訓》《會典》之所不載者如佛郎機,即驅出境,如敢抗拒不服,即督率官軍擒捕。”

由於荷蘭不在《皇明祖訓》和《大明會典》所載的朝貢國之列,因此荷蘭人來明朝進行貿易能否成功往往取決於當地官員的態度。

十七世紀初在荷蘭人到達明朝之前,在正德年間就出現了葡萄牙人入京通貢的事件,到了嘉靖年間由於明朝政府“準僑寓濠鏡”的政策,發生了葡萄牙人以非武力侵入澳門的歷史事實。在這一時期雖然明朝政府對非大明王朝屬國的西洋人來華在國策上並沒有發生變化,但具體到處理外交事務的明朝官員上,各官員對待西洋人來華的實際態度是不相同的。

當時兩廣總督戴燿持“以夷攻夷”的策略“令舟師遠伏以觀其變”,希望利用荷蘭人的武裝力量驅趕盤踞在澳門已達半個世紀之久的葡萄牙人。荷蘭人初到中國雖被明朝民眾呼為“紅毛鬼”但同時也被尊稱為“來賓”,這是明朝時期對荷蘭人的第一個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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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戰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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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船隊損害了葡萄牙在明王朝的利益,因此葡萄牙人對荷蘭船隊發動了襲擊,引起了荷蘭艦隊的全面報復塑造了荷蘭“海盜”的形象

十七世紀初期荷蘭首次派遣船隊來華為準備與大明王朝之間進行通商貿易,做一次試探性的訪問,其目的只是為了瞭解荷蘭與中國進行貿易的情況。在此前由於未內能做好對突發事件的應對措施,因此在澳門與葡萄牙人的抗爭中遭到了慘重的失敗。

公元1601年荷蘭人在澳門與葡萄牙的抗爭中“鎩羽而歸”後,激起了荷蘭人民對葡萄牙人的集體仇恨,由此荷蘭人隨即在亞洲海域對葡萄牙人展開了瘋狂的報復行動。在範•納克率領船隊回到歐洲後荷蘭遠征船隊便對葡萄牙人持公開的敵對態度,並開始蓄意打擊葡萄牙人在海外的領地,蓄意損害葡萄牙人的貿易利益。

《沒有南部就沒有印度》中記載:“荷蘭人曾得到奧蘭治親王下達的摧毀所發現的所有葡人和卡斯蒂利亞據點的命令,使他們打仗沒有兵營,甚至沒有一切;根據該命令,與此同時,還應該同東印度當地的伊斯蘭教統治者們結盟。”

在當時的歐洲由於荷蘭的強勢崛起,荷蘭憑藉著強大的艦隊開始在廣袤的海域上攔劫葡萄牙船的過往商船,在強大的實力下荷蘭艦隊屢屢得手給葡萄牙船隊以重創。也就是從這一年開始荷蘭人打擊葡萄牙人的活動在亞洲海域頻頻出現。

從“來賓”到“海盜”:荷蘭嚮明朝自由貿易的要求為何屢屢被拒?

荷蘭與葡萄牙海戰

1603年荷蘭人又在澳門海域對葡萄牙人的船隻進行了襲擊。他們發現了葡萄牙人一艘載滿貨物準備駛往日本的大帆船。船中裝滿了中國的絲綢,瓷器和其它來自於印度的貴重貨物。荷蘭人在鉅額財富下對葡萄牙人的船隊發動了掠奪,葡萄牙人思量再三棄船而逃。荷蘭人將貨物洗劫一空後燒燬了大帆船,大宗的意外之財改變了荷蘭人繼續前往中國的計劃返回了萬丹。

荷蘭在這場對抗葡萄牙的掠奪戰爭中取得了勝利,不僅為荷蘭爭了光同時還繳獲了葡萄牙人的船隻。對明王朝來說這對入侵澳門沿海的葡萄牙人是公正的報復和懲罰。荷蘭人在海上對葡萄牙人的瘋狂報復雖然使葡萄牙人的船隊受到了重創也使得荷蘭人獲得了鉅額財富,但也對當時荷蘭的遠東國際貿易帶來了極大負面的影響。

《懷布蘭德·範·瓦維克 1604年遊歷中國》中記載:“在1603 年荷蘭人在中國海域對澳門葡萄牙人大黑船劫奪的瘋狂行為結束後,葡萄牙人找到了明朝的官吏,使他們相信這次衝突是由荷蘭人 發起的,荷蘭人想要做這個國家的主人,對當地居民構成了威脅。”

荷蘭人大量洗劫葡萄牙人的商隊船隻是對葡萄牙人阻止他們在亞洲貿易的一種強烈反抗,但也正是這一做法使得荷蘭人在明王朝朝廷中留下“海盜”的惡名。與此同時葡萄牙人也在極力阻止荷蘭人接觸明朝官員,不斷嚮明朝政府灌輸荷蘭人的“海盜”形象,從而使明王朝朝廷對荷蘭人來華進行貿易產生抗拒心理,以達到阻止荷蘭人進入明王朝的意圖。

從“來賓”到“海盜”:荷蘭嚮明朝自由貿易的要求為何屢屢被拒?

“黃金時代”荷屬殖民地

在葡萄牙人極力的輿論宣傳下再加上荷蘭人在海上頻頻劫掠葡萄牙商船的事實下,確實在明王朝朝朝堂上產生了極為惡劣的影響。當韋麻郎的商船艦隊進泊澎湖港時兩廣總督便派出戰船以驅逐荷蘭人。

由於荷蘭人與葡萄牙人的交惡,致使葡萄牙人在明王朝內對荷蘭人進行了肆意地攻擊和汙衊。荷蘭人對葡萄牙人的海上報復雖然在短時間內為荷蘭王室獲得了大量的財富,但搶劫葡萄牙商船最後的結果是在明王朝的社會中烙上了“海盜”的惡名。

從“來賓”到“海盜”:荷蘭嚮明朝自由貿易的要求為何屢屢被拒?

荷蘭嚮明王朝多次請求通商未果侵佔了澎湖地區,荷蘭人以武力脅迫明朝政府“海盜”的本性暴露無疑,受到了明朝軍隊強橫的武力驅逐

公元1604年荷蘭人來到澎湖港再次嚮明王朝要求與福建等地展開自由貿易。這一次荷蘭人頗有兩廣總督的軍事壓力很快撤離。荷蘭人在公元1622年向澳門沿海地區發動攻襲,未獲成功。荷蘭人於當年七月由荷蘭東印度公司的指揮官萊爾森率領船隊趕往澎湖,在澎湖修築了呈四邊形的堡壘為準備對澎湖港進行長期佔領做準備。

《明史•荷蘭傳》所言:“韋麻郎駕二大艦,直抵彭湖,時三十二年之七月,汛兵已撤,如入無人之墟,遂伐木築舍,為久居計。”

荷蘭人擅自佔領澎湖要求與明王朝通商未果,遂決定採取武力強迫明朝政府就範。荷蘭船隊進攻了廈門港的鼓浪嶼,在鼓浪嶼燒殺搶劫洋商的房屋船隻在明朝軍隊的強大武力反攻下才使荷蘭人撤離。自1622年到1624年荷蘭人對澎湖的佔領,使明朝統治階級對荷蘭人的海盜形象有了更深層次的認識。

從“來賓”到“海盜”:荷蘭嚮明朝自由貿易的要求為何屢屢被拒?

荷蘭軍隊

在荷蘭人佔據澎湖港長達三年的時間裡,荷蘭人不斷派船襲擾福建海疆,遂成為福建海域上的一大禍害。因此在明朝統治者和百姓心中荷蘭人不再是葡萄牙人傳言中的“海盜”,而是給福建海疆帶來嚴重禍患的“海盜”。

《達觀樓集》中記載:“紅毛一番,遠隔中國數萬裡,輒敢洧食咬留吧以為窟穴,漸移臺灣,以逼閩海,稱兵挾市,屢挫不悛,邀劫我商船,焚戮我郊堡,天討罔赦,王法必誅。”

正是由於荷蘭人在這一時期對明王朝東南沿海的一系列侵擾活動荷蘭人的“海盜”形象在明朝各個階層定格,也正是因此使荷蘭人自十七世紀初嚮明王朝要求自由通商貿易直到十七世紀中後期清王朝建立其公平正式的自由貿易要求也始終未獲明王朝統治者的批獲。

參考歷史文獻:

《明史》

《中荷交往史》

《澳門四百年》

《東印度航海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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