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是為了取悅自己

薦讀 | 讀書,是為了取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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薦讀 | 讀書,是為了取悅自己

我們在工作中做過許多取悅別人的事情,如何在生活中取悅自己,顯得非常重要。

我有一些朋友,七八歲時就開始啃《紅樓夢》《三國演義》,上初中就大仲馬、小仲馬,而那時的我還沉浸在遊戲的熱鬧裡,看書對我是種懲罰。後來愛上這場孤獨的修行,望著茫茫大海,是奮力潛游,還是力不能逮。但其實我並不覺得遺憾,只是剛好沒有在最初的生命裡喜歡上閱讀,但終究,我們還是相遇了。

我讀的第一本書是《哈利•波特》,好像是一個春天,我用壓歲錢從鎮上破舊的新華書店裡把它“搶救”出來。每天早上被奶奶叫起來晨讀時,裝模作樣把它藏在語文書裡面,貪婪地看。這就是啟蒙吧!雖然沒有書香世家裡的傳承規矩,第一本也並不是什麼經典名著,但還是要感謝羅琳阿姨,她讓我克服了閱讀恐懼症,並讓我知道在字與字的組合間,潛藏著無數我不知道的秘密。

後來,和很多我這一代的人一樣,經歷了青春文學的狂轟亂炸,在玄幻武俠的世界裡左衝右突,面對地攤上的盜版書籍如飢似渴,然後,終於慢慢找到自己的趣味所在。那是一段茂盛的日子,所有人都在冒煙,既渴望吸收,也有無數哀愁和激動需要釋放。很多人寫日記,寫詩,寫小說,很多人看杜拉斯,看加繆,也看韓寒、郭敬明。

蕪雜荒原的後面,是一條更安靜更孤獨也更開闊的道路。日記本沉入箱底,詩稿無人誦讀,荷爾蒙消散,人人都打回原形。許多人不再看書了,生活中有更多重要的事情需要他們去花費精力,那些夢想當作家的人也不寫了,相比文藝的少年夢,一份踏實的工作更有前景。而對於我來說,讀書,才剛剛開始。

我不是個好讀者,記憶力不佳,領悟力也不夠,僅是憑著一股盲目的熱愛,一本一本地讀,讀得雜而不精,讀得亂而無序,但我讀得高興。大學畢業的那個夏天,我住在省圖書館附近的一處出租屋裡,每日去館裡看書,無目的地掃射,那是一段沉浸歲月,雖然是暑氣騰騰的夏天,但大樟樹下涼風裡,讓人很安靜。

漸漸地,讀書便成了一種習慣。床頭放一本書,睡前看;揹包裡放一本書,地鐵裡看;辦公室放一堆書,休息時看。我什麼都讀,不是批評家,也不是學者,只是一個如伍爾夫所言的“普通讀者”,“沒有那麼高的教養……讀書,不是為了向別人傳授知識,也不是為了糾正別人的看法,只是為了自己高興。”

是的,讀書並沒有給我帶來什麼特別的變化,但我能感受到自己變得更獨立、更豐富、更自由沒有閱讀,我要從哪裡去獲知那麼多迷人的想象和精彩絕倫的思考,去了解世界之大以及我之渺小?

毛姆說,養成讀書習慣,也就是給自己營造一個幾乎可以逃避生活中一切愁苦的庇護所。有了庇護所,苦悶受傷時,才有治癒的地方,才有面對這慌亂世界時的強力後盾。

讀書不能包治百病,它歸根結底是一個人的事情,每個人都能從閱讀中獲得滋養,但是它必須來自於興趣,始於自願。

荐读 | 读书,是为了取悦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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