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宜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
决定任命:
龚法生为宜春市政府副市长;
决定免去:
李晓楚的宜春市政府秘书长职务;
接受:
李兴辉、韩志军辞去宜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龚法生同志个人简介
龚法生,男,汉族,江西宜丰人,1968年2月出生,1992年9月参加工作,1995年2月入党,大学学历,现为宜春市政府副市长提名人选。
筒历:
198809-1992.07天津商学院包装工程系包装工程专业学习
1992.07-1992.09毕业待分配
1992.09-1993.03江西省靖安县招商局办公室副主任
1993.03-1993.1江西省靖安县体改委干部
1993.11-199409江西省靖安县政府办秘书
1994.09-199609江西省靖安县政府办工交财贸科科长(副科级)
199609-19901江西省靖安县香田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9901-2002.01江西省靖安县香田乡党委书记
(其间:200011-200101宜春市委党校青干班学习)
2002.01-2002.11江西省靖安县香田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2.11-2004.01江西省靖安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2004.01-2009.11江西省靖安县委常委、副县长
(其间:2006.09-2006.11江西省委党校29期中青班学习)
2001-201105江西省高安市委副书记
201105-201107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201107-2015.01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501-2015.02江西省上高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1502-201607江西省上高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6.07-2020.04江西省上高县委书记
2020.04江西省宜春市政府副市长提名人选
会议还审议许可了对个别市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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