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邊縣教育和體育局 致校外培訓(託管)機構和廣大家長的一封信

自3月30日以來,我縣各類學校從高至低依次錯峰錯時開學,秩序井然。為貫徹落實《陝西省教育廳 陝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進一步開展全省校外培訓機構審批登記、收退費管理等情況核查工作的緊急通知》(陝教發〔2020〕47號)、《定邊縣校外培訓機構管理辦法》(定政發〔2018〕76號)和《定邊縣學生校外託管機構管理辦法》(定政發〔2018〕75號)文件精神,進一步規範培訓(託管)機構行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特向全縣校外培訓(託管)機構及廣大家長告知如下:

1.在未接到上級有關文件正式通知前,全縣所有校外培訓(託管)機構不得開展任何培訓(託管)活動。

2.校外培訓(託管)機構的設立由教體局聯合各部門按照《定邊縣校外培訓機構管理辦法》和《定邊縣學生校外託管機構管理辦法》進行審批。培訓(託管)機構應該與家長簽訂相關培訓(託管)協議、路途安全、收費標準期限等合同,並將收費明細公示。已經批准的校外培訓(託管)機構設立年檢制度,教體局定期檢查培訓(託管)機構各項條件是否達標。受疫情影響而不能正常營業的培訓(託管)機構要及時退還家長相關學費,同時禁止任何超綱超編線上教學。不得提前收取培訓費用,一次性收費不得超過三個月。

3.各類文化藝術培訓機構,主要為在課餘時間向學生進行品德教育,普及科學技術、文學藝術、體育等方面的知識,培養實際操作技能、技巧,以利於發展他們多方面的興趣、愛好、特長以及智力和創造才能;鼓勵發展以培養中小學生興趣愛好、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目標,重點規範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堅決禁止應試、超標、超前培訓及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託管機構專門為中小學生提供午餐、午休、晚餐等服務,不得開展文化教育培訓和學習輔導活動,不得開設全日制班招收中小學適齡學生及學齡前幼兒,不得接受住宿過夜,也不得從事與託管工作無關的其他業務;學校在職教師及其他公職人員不得設立託管機構,不得在託管機構兼職。

4.請各位家長理性選擇校外培訓(託管)機構,不要選擇未取得辦學許可的校外培訓(託管)機構以及黑名單公示的校外培訓(託管)機構。家長在培訓機構報名時,要和培訓(託管)機構簽訂相應的培訓(託管)協議、路途安全、收費標準期限等合同,交費時一定要索要收費票據,一次交費不得超過三個月。同時主動要求培訓(託管)機構公示收費明細。受疫情影響而不能正常開展培訓(託管)活動,家長要積極聯繫相關培訓(託管)機構負責人退還已經繳納而未進行培訓(託管)活動的相關費用。

5.按照《陝西省教育廳 陝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進一步開展全省校外培訓機構審批登記、收退費管理等情況核查工作的緊急通知》文件要求,培訓(託管)機構必須主動積極去教育局申請審批程序,不得違規開辦,必須向教育行政部門上報培訓的內容、班次、招生對象、進度、上課時間等內容,校外培訓(託管)機構不能一次性收費超過三個月,收費項目必須向社會公示,並接受有關部門監督。如未按規定退費,引起的任何經濟上的糾紛,後果由家長和培訓機構自行承擔,退還時間為4月15日之前。縣政府將組織相關部門成立專項督查組進行督查。

6.請各學校、培訓(託管)機構宣傳至廣大師生、家長中,共同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定邊教育形象。


定邊縣教育和體育局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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