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法院】法官調解是一劑解憂的“良藥”


【柞水法院】法官調解是一劑解憂的“良藥”

柞水法院 姚天晶

道路上車水馬龍,行人各異,駕車出行,即使再小心翼翼,有時候難免會發生“摩擦”,引起矛盾糾紛,甚至鬧上法庭,讓雙方苦惱不已。近日,柞水法院綜合審判庭經過“一波三折”,最終成功調解了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

【案情簡介】

2019年8月5日,被告陽某駕駛小型轎車由柞水縣下樑鎮駛往峽口方向,行駛至柞水縣渡船口路段右轉進入非機動車道,駛往右路口時,與同向原告童某駕駛的二輪摩托車相掛,造成原告受傷,雙方車輛受損的交通事故。訴前,雙方經過協商,分歧較大,於是原告訴至柞水法院。

案件審理過程中承辦法官發現,該案案情簡單、事實清楚、法律關係明確,為減少訴累,準備組織當庭調解,但原告提出庭審後調解,於是在庭審後給雙方留下時間進行調解。這便有了調解的第一個“小波折”。

庭審後,法官每天電話與雙方當事人聯繫,做工作,被告保險公司代理人總是在忙,可總也忙不到這個案子上來,真是讓人著急又鬱悶,第二個“波折”應運而生。

一晃過了一個清明節,可時間不等“案”,還是把雙方當事人請回調解室快速解決糾紛。走進調解室,原告的代理人稱,與被告陽某的代理人、保險公司的代理人已經達成一致意見,書記員便滿心歡喜的開始做調解筆錄。被告保險公司代理人陳述完調解意見,原告代理人“同意”的話音未落,只見在門口接完電話的被告陽某的代理人怒氣衝衝的走進調解室,高聲說道:“這案子我不調了,我是看在原告受傷受疼的份上才同意讓原告少退還一點,原告兒子居然打電話威脅我,說話蠻橫無理”。這一個電話眼看著壞了我們的“大事”,第三個“波折”真是“從天而降”。

不過法官沒有放棄,一邊安撫被告陽某代理人的情緒,一邊給原告做工作,從細微處入手,把每一筆賬都向原、被告解釋的清清楚楚,讓原、被告明白這個調解方案對他們來說就是最佳方案,法官是不偏不倚的,是真心為他們解決問題。可謂工夫不負有心人,經過一個小時的努力,被告陽某的代理人不再生氣,原告方也同意增加退還的數額,最終雙方握手言和,達成一致調解意見。

【編後語】

好言一句三冬暖,惡語傷人六月寒。在調解的過程中,如果不是原告之子的幾句惡語,被告陽某的代理人不至於“變卦”,原告也不至於再多退還幾千塊錢,法官的調解也不會多一個“波折”,真可謂是“槍響之後沒有贏家”。當我們遇到矛盾糾紛時,儘量心平氣和的去解決,別讓幾句惡語使矛盾升級,損人又不利己。

交通事故是讓人憂心的,但法官調解猶如解憂的一劑“良藥”,讓當事人的憂心之病“痊癒”。案件雖一波三折,但法官最終用耐心、細心、真心圓滿化解了矛盾糾紛,讓雙方當事人滿意而歸,彰顯了調解的力量。

最後,我們還是老生常談,提醒廣大司機:在駕車過程中一定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謹記“讓人一步天地寬”,做到安全駕駛、文明駕駛,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負責,高高興興出門,平平安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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