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視的幹部,要有"三強"


滕德銀

近日,重慶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市委巡視辦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抽調優秀幹部參加市委巡視工作的意見》,對抽調優秀幹部參加市委巡視工作有關事宜作出規定,為選優配強巡視幹部隊伍、高質量推進巡視全覆蓋提供製度保障。(4月26日,中國紀檢監察報)

筆者覺得:巡視的幹部,要有"三強"。

黨的巡視工作,是從嚴治黨的重要途徑。如今,已經是從嚴工作的一把利劍,作用不可輕視。那麼,參與巡視的幹部的選拔,就很重要。筆者覺得,凡是參加巡視的幹部,都應該是"三強"幹部。

第一,"本身要強"。打鐵要本身硬,如果自己都不能做到那哪能要求別人做到。近年來,紀檢機關查處了一批"內鬼"。說實話,這就是在不斷地要求我們從事巡視的這支隊伍,必須要是一支特別的隊伍,"本身要強",這是基本要求。

其次,那就是"能力要強"。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這是從事巡視工作的幹部必須具備的一項本領。和違紀違法的人作鬥爭,必須要有真水平。沒有辦案的特別能力,那是不行的。

第三,那就是"奉獻要強"。紀檢監察的幹部,任務艱鉅,使命光榮,必須要有一種頑強的奉獻精神。這種奉獻,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奉獻,而是心懷黨和人民的利益,在各個方面和環節,說做出的奉獻。有的奉獻,甚至會以犧牲生命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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