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碩士慘遭騙婚從13樓一躍而下,法官:丈夫不應負任何責任

羅洪玲,985高等院校四川大學韓語科目的講師、中國海洋大學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碩士。2012年6月15日凌晨,從一座公寓的13樓墜下自殺身亡,結束了自己31歲的生命。

如果事情只講到這裡,那這應該只是一起引得眾人惋惜不已的普通新聞。但,這個故事裡還有另外一個主角,即羅洪玲的丈夫——程建生。

這對夫妻倆都是重慶梁平人,兩人的交往源於高中同學劉女士介紹。羅洪玲從小就聰明能幹,極有主見,這樣的才能和性格,讓她和任何一個普通男人相處,自然都應該不成什麼問題。相識五六個月後,2012年1月8日,兩人便領證結婚了。

但婚後的生活,似乎和羅洪玲當初設想的完全不同。按理說,結婚後,夫妻倆應該同婚前更親近,更像一家人,然而程建生婚後的態度卻和戀愛時大相徑庭。羅洪玲曾經在自己寫的一則帖子裡表示,婚後如果沒有應酬需要,夫妻倆應該回家共進晚餐。可是丈夫每次都以健身為由,直到晚上10點多才回到家。白天上班,晚上又各自做事,兩人之間的距離是越來越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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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洪玲在重慶老家

真正讓她絕望的還是發現丈夫出軌證據的那一天,那是羅洪玲自殺前的第25天。當時程建生正在洗澡,羅洪玲無意中發現了丈夫手機裡和其他人的曖昧短信。而重點是——

這個和丈夫曖昧的人,是來自上海市的一名鮑姓男子。

這對羅洪玲來說無疑是當頭一棒,她立即翻看了丈夫手機裡的其他內容,發現了各種同性交友軟件和相關內容。此時此刻,她才終於明白了事情的真相。

不知道後面的這些天,這個可憐的女人是如何度過的。我們唯一可以知道的是,羅洪玲在自殺當天面對這樣殘酷的事實,她想喊出的最後一句話:

“這個世界真叫人疲倦,那麼就讓一切都結束吧!”

發出這條微博的兩個小時後,羅洪玲的父母接到了程建生的電話,被告知女兒跳樓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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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的父母淚流不止

瞭解了事件的前因後果後,羅洪玲的父母悲痛欲絕,將程建生告上法庭。老兩口的代理律師認為,是羅的丈夫程建生隱瞞自己的同性戀身份,對羅進行騙婚,且在婚後多次以極端刺激手段對待羅洪玲,才導致女方產生嚴重的心理抑鬱傾向,實施自殺行為。程的不作為和消極態度至少要承擔50%的責任,請求武侯法院判決程建生賠償羅的父母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63萬餘元。

悲劇的結果是殘忍的,但是法律也一樣是毫不留情的。因為對於公民的同性戀傾向與行為,我國法律並沒有禁止性規定,而羅洪玲做出的自殺行為,也不是應對這一情況的必然且唯一後果,最後法官做出判決:程建生與羅洪玲的死亡並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係,被告不應承擔任何責任。

這個事件在我國屬於“意外”麼?

著名性學者、社會學家李銀河曾在《同性戀亞文化》一書中指出,我國同性戀者佔總人口的3%~4%,約3600萬~4800萬。“中國同性戀研究之父”青島大學醫學院張北川教授估計我國男同性戀者總數量近2000萬,忽略不計雙性戀傾向者,保守估計狹義上的同妻為百萬數量級。


女碩士慘遭騙婚從13樓一躍而下,法官:丈夫不應負任何責任

2001年,《中國精神疾病分類與診斷標準(第三版)》已將同性戀從精神疾病中移除。另外,隨著世界上同志群體的發聲維權和眾多國家實現同性婚姻合法化,這一性少數群體已經日漸得到越來越多的包容。所以我們應該首先肯定,同性戀,不是病。

然而,同性戀固然沒有錯,但如果你因為自己的偏好損害了其他人的利益,那就理應受到輿論的譴責,即使我國法律在這一方面還是空白。同妻這一群體,不僅在精神上承受著巨大的壓力,她們更是性傳播疾病的高危人群。張北川說越30%的同妻會感染上相關疾病。

“男同志”為什麼會娶異性戀女性進行騙婚呢?主要是面對家庭和社會對於“不婚”的壓力,同妻便是這一群體應對公眾目光的“擋箭牌”和“生子機器”。說到底,同性之間要生孩子是個成本高昂的決定,而只要娶一個女人,這個問題便很好地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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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的同性家庭

要從根本上應對這一情況,首先,是在法律層面,要給這一性少數群體的空白填上。不管是對騙婚人群的懲罰措施,還是對同性戀人群情感上的保障都如此。然後,就是社會對少數群體的眼光要更加包容了。人人都有選擇自己人生和追求幸福的權利,只要不影響到他人的切實利益,又何必指指點點呢?

你說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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