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注意事項

1評分實行百分制

高新技術企業評分實行百分制, 71分及以上為合格,對核心自主知識產權、科技成果轉化能力、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水平、成長性指標等四個方面內容進行打分。

2重點檢查

認定成功後,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要求,可組織專家對各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進行重點檢查,對存在問題的視情況給予相應處理。

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注意事項

3企業年報

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後,在其資格有效期內應每年 5 月底前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報送上一年度知識產權、科技人員、研發費用、經營收入等年度發展情況報表;在同一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企業累計兩年未按規定時限報送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由認定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

4複核

對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有關部門在日常管理過程中發現其不符合認定條件的,應以書面形式提請認定機構複核。複核後確認不符合認定條件的,由認定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並通知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符合認定條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稅收優惠。

5其他

認定成功後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第十九條所列三種行為之一的企業,自行為發生之日所屬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並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無論何種原因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當年不得再次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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