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的網紅“祁天道”夫婦因詐騙被判刑

11月8日,台州市椒江區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王婧、孟凡斌詐騙一案,以詐騙罪判處王婧有期徒刑4年8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7萬元;判處孟凡斌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萬元;二被告人已退出的贓款共計人民幣36.6526萬元,發還各被害人。

截至庭審結束,該案通過中國庭審公開網在線直播,播放量突破80萬+。

曾經的網紅“祁天道”夫婦因詐騙被判刑

此前,該案於6月28日首次開庭審理。

公訴機關指控:2014年至2017年間,被告人王婧、孟凡斌等人參與互聯網上詐騙團伙,該團伙按外宣、接待、培訓、財務、投訴處理等分工進行合作,在YY網絡聊天平臺假借“招聘兼職人員”之名,以繳納入會費、軟件費、培訓費、馬甲費等為由騙取被害人錢財。

首次開庭期間,被告人王婧的辯護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金額提出異議,公訴機關要求補充偵查,建議對本案延期審理。

11月8日,椒江法院對本案進行二次庭審。

庭審中,出庭檢察員、被告人、辯護人在法庭主持下進行了法庭調查和辯論,各方就二被告人犯罪金額、是否構成立功、是否適用緩刑等問題充分發表意見。

曾經的網紅“祁天道”夫婦因詐騙被判刑

審理查明,被告人王婧在上述詐騙團伙中擔任外宣,並於2016年3月27日至8月8日、9月1日至11日,使用自己與被告人孟凡斌奶奶樊某某的支付寶賬戶收取提成款。王婧參與期間,該詐騙團伙共計騙取366萬餘元。2016年3月27日至8月8日,被告人孟凡斌在王婧加入後不久加入該詐騙團伙擔任外宣,亦使用其奶奶樊某某的支付寶賬戶收取提成款。孟凡斌參與期間,該詐騙團伙共計騙取335萬餘元。王婧使用自己的支付寶賬戶收取提成款10070元,二人使用樊某某的支付寶賬戶收取提成款共計356456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婧、孟凡斌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加入網絡詐騙團伙,利用團伙編制的虛假招聘信息,通過網絡平臺進行宣傳,騙取他人錢財,其中王婧參與期間團伙詐騙人民幣366萬餘元,孟凡斌參與期間團伙詐騙人民幣335萬餘元,均屬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鑑於被告人王婧、孟凡斌在整個團伙犯罪中均起次要作用,是從犯,當庭自願認罪、全額退贓且有立功表現,於是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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