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這八種行為侵犯軍運會知識產權

4月1日起,《湖北省第七屆世界軍人運動會知識產權保護規定》正式施行。

注意!這八種行為侵犯軍運會知識產權

縱觀世界大型賽事活動,對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都非常重視,2008年北京奧運會、2010年廣州亞運會、2011年深圳大運會、2014年南京青奧會等國際性大型運動會都制定了專項知識產權保護法規、規章,對相應知識產權進行保護。

據介紹,國防部、武漢市政府與國際軍事體育理事會達成共識,認為必須“保護國際軍事體育的名稱、標誌和世界軍人運動會概念的所有權”。世界軍人運動會作為專業特徵明顯的國際性賽事,僅靠國家現行的特殊標誌、商標、專利、著作權、商業秘密保護等方面相關法律法規,不足以對軍運會知識產權提供具有針對性的保護。

《保護規定》於2019年1月25日經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並經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404號於2019年2月11日公佈。此次施行的《保護規定》共19條,明確了使用範圍和保護對象是特定的,規定了軍運會知識產權保護的工作機制和部門職責,對軍運會知識產權的使用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對如何保護軍運會知識產權做出詳細規定,對侵犯軍運會知識產權的法律責任做出明確規定。

在《保護規定》生效後,武漢軍運會執委會將在全省範圍內進一步推廣,充分調動民眾保護軍運會知識產權的熱情,讓大家認識、瞭解、參與到武漢軍運會的知識產權保護中來。執委會還將以多種形式、多渠道向人民群眾進行廣泛深入的宣傳,組織群眾認真學習《保護規定》,做好服務工作,進一步完善舉報平臺。同時也將深入各大高校廣泛宣傳,藉此契機幫助大學生養成自覺保護知識產權的法律意識。

武漢軍運會執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隨著《保護規定》的頒佈,對促進軍人運動持續、健康地發展,保障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提升我省尊重知識產權、尊重創新的良好形象,圓滿完成黨中央、國務院和中央軍委交給湖北武漢的重大政治任務,都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以下八種行為侵犯軍運會知識產權

  • 未經許可,以營利為目的使用與軍運會知識產權相同或者相近的特殊標誌、商標、專利、作品和其他知識產權的;
  • 偽造、擅自制造與軍運會知識產權相同或者相近似的特殊標誌、商標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與軍運會知識產權相同或者相近似的特殊標誌、商標的;
  • 假冒軍運會標誌、商標或者專利的;
  • 未經許可,以營利為目的對軍運會的開幕式、閉幕式、體育賽事等進行直播、轉播、錄播、重播或者網絡傳播的;或者對軍運會的開幕式、閉幕式、體育賽事等從現場或者傳播媒介製作錄音錄像或者短微視頻的;
  • 貶損、歪曲、變造、改作軍運會標誌、商標、專利、作品或者其他知識產權的;
  • 以營利為目的擅自銷售侵犯軍運會知識產權產品的;
  • 為上述侵權行為提供場所、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的;
  • 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侵犯軍運會知識產權的行為。

轉自:中華商標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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