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名臣馮京——為國舉賢,公私分明

馮京為人也很值得稱道。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年),馮京主持進士考試。在閱卷時,馮京發現了一篇文章,寫得非常好,文采飛揚,氣勢恢宏,不過文章裡面也有一個小毛病,就是押韻的地方重複使用了一個“明”字。按照當時的考試規則,出現這樣的錯誤就等於不合格,要被直接刷下去。但馮京覺得這篇文章寫得確實非常好,如果因為這一個小瑕疵就讓這個考生落榜,未免太苛刻了。


北宋名臣馮京——為國舉賢,公私分明

怎麼辦?馮京想了半天,最後下了決心,不就是多了個“明”字嗎,給他改過來不就行了?於是,馮京提起筆,幫這位素不相識的考生做了一回弊,並把他列為第二甲1名。

這位考生名叫張舜民,高中進士後,一路飛黃騰達,官至諫議大夫,以敢於直言著稱,甚至好幾次都把矛頭指向了馮京,讓他狼狽不堪。但馮京始終都守口如瓶,沒有跟他提那件事。

直到晚年,馮京致仕後,有一次張舜民路過他家,順便登門拜訪,馮京這才把當年那件事告訴了他。張舜民大驚,問他為什麼不早告訴自己,讓他好幾次都冒犯了大恩人。馮京笑笑說:“我不說,就是為了讓你不用顧及我的顏面,你身為諫議大夫,如果因為這件事而袒護我,那還怎麼服眾?現在我退休了,再告訴你也無妨了。”

在官場上,馮京也是一代名臣,以辦事效率極高而著稱。馮京去世後,哲宗皇帝還親自去他家裡祭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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