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規劃設計合同備案是什麼?


201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二十四條 城鄉規劃組織編制機關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承擔城鄉規劃的具體編制工作。

法律法規為規劃設計行業提出了要求,規劃設計要有相應的設計資質,人員要有相應的資格。

以《山東省城鄉規劃條例(2018修正)》為例,第二十七條 城鄉規劃編制單位應當在規劃編制委託合同簽訂後十日內,將合同報項目所在地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備案。

各省為行業監管的提出了具體的落實措施,就是將規劃設計合同到所在地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進行備案,也就是每籤一份合同都要備案。

山東省規劃設計合同備案是什麼?


以上某地規劃設計合同備案的要求提供材料。

設計備案並不是審批,也不是干預市場,對於行業應該說是一種保護,避免不具備資質和資格的單位和人員不負責任的設計,也是落實責任的一種證據保存,各地設計事故和設計侵權發生追究責任的時候,備案的材料就是必查項。

可能存在的問題:備案材料存在造假現象,材料真實性的核實是個大問題,根據中央精神告知承諾制,責任由中介承擔。二是超業務範圍承攬設計,這個中介和監管單位都有責任。

結論:作為中介和主管部門都應該高度重視,負起責任,為城市的規劃設計和個人的利益承擔起職業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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