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三部曲式(複合再現三部曲式)
是複雜化的三部曲式,包含三部分,兩端部分對稱地位於中間部分的兩側。典型復三部曲式的兩端與中間部分存在著對比。復三部曲式與單三部曲式的主要區別在於它至少有一個部分是大於樂段的結構(單二部或單三部)。
- 第一部分
第一部分(A)的典型結構是單二部或單三部曲式,它們通常比在獨立小曲中有較大發展。其中比較典型的是單主題的形式,因為復三部曲式強調的是中間部分與兩端部分的對比,第一部分即便是對比主題的三部曲式,兩主題的對比程度也小於第一部分與中間部分的對比。
- 第二部分
復三部曲式的第二部分即中部的結構是多種多樣的:
1、中部為三聲中部或插部(B)
2、中部為展開部(R)
3、中部為連接部(T)
4、中部為第一部分材料的發展(A’)
5、合成性中部(浪漫派作曲家)(BC,BCD)
- 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往往重複(A)或變化重複(A’)第一部分,因而第三部分被稱為再現部。中部為三聲中部的復三部曲式,典型的再現部是靜止的再現。中部為插部的復三部曲式,典型的再現部是變化的再現。
三聲中部
Trio原意為三重奏。後演化為復三部曲式中部的代名詞,但不一定包含三個聲部。
復三部曲式中具有規範結構(二部、三部曲式等)的中間部分稱為三聲中部。 三聲中部是呈示性的部分,有完整的結構,通常是二部或三部曲式,有時也可以是樂段或復樂段。三聲中部的特點是主題比較平靜、穩重,結構較方整,沒有不穩定的展開,常與第一部分形成調式、調性的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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