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城市發展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證券代碼:600773 證券簡稱:西藏城投 公告編號:2020-014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不涉及對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調整,不會對公司財務狀 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產生重大影響。

一、會計政策變更的事項及原因

1、財政部分別於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發佈了《關於修訂印發2019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9)6號)和《關於修訂印發合併財務報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財會(2019)16號),對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進行了修訂。

2、財政部於2017年修訂了《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財會[2017]22號),同時要求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企業,以及在境外上市並採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或企業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表的企業,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內上市企業,自2020年1 月1日起施行。

3、財政部於2019年5月9日發佈了《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2019修訂)(財會〔2019〕8號),修訂後的準則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4、財政部於2019年5月16日發佈了《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2019修訂)(財會〔2019〕9號),修訂後的準則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根據上述要求,公司對會計政策予以相應變更,並按以上文件規定的起始日開始執行上述會計準則。

二、公司執行上述會計政策變更的影響

本公司執行上述規定的主要影響如下:

1、財務報表格式

2、收入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執行新收入準則。根據銜接規定,首次執行本 準則的累積影響數,調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財務報表其他相關項目金額,對可比期 間信息不予調整,不會對會計政策變更之前公司的資產總額、負債總額、淨資產及淨利潤產生重大影響。

3、非貨幣性資產交換

公司執行2019年修訂的《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對2019年1月1日至本準則施行日之間發生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應根據本準則進行調整。對2019年1月1日之前發生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不需要按照本準則的規定進行追溯調整。本公司執行該準則在本報告期內無重大影響。

4、債務重組

公司執行2019年修訂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對2019年1月1日至本準則施行日之間發生的債務重組,應根據本準則進行調整。對2019年1月1日之前發生的債務重組,不需要按照本準則的規定進行追溯調整。本公司執行該準則在本報告期內無重大影響。

三、獨立董事、監事會和會計師事務所的結論性意見

獨立董事意見:公司依照財政部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對公司會計政策進行變更,修訂後的會計政策符合財政部、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等相關規定,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應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東的利益;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監事會意見: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務部頒佈的規定進行的合理變更和調整,執行會計政策變更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相關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等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會計師事務所意見:我們認為,貴公司上述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變更相關會計處理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的有關要求。

特此公告。

西藏城市發展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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