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著,就是和某個人心靈相通,認可某人,喜歡上某人,變得討厭某人,和某個人在一起會很開心,和某個人牽手,這就是活著。
——電影《我想吃掉你的胰臟》
有人問過:什麼時候可以和一個人結婚?
:當你覺得他的缺點就像星星那樣多,
他的優點像太陽那樣少,
不過太陽一出來,
星星就不見了,
這個時候你們就可以結婚了。
也許,
愛情就是和對方的優點相處,
而婚姻本就是和對方的缺點博弈哦。
愛一個人有沒有原因?其實是有原因的,但是是點點滴滴的所有原因加起來組成現在的那個人,我們沒有辦法挑出重點來形容為什麼愛,所以,真正愛一個人是無法說出原因的。
你只知道無論何時何地,心情好壞,你都希望這個人陪著你;
真正的感情是兩個人能在最艱苦中相守,也就是沒有絲毫要求。畢竟,感情必須付出,而不是隻想獲得。
莫言說過一句話,
朋友還是戀人,
能走過三個月已是不容易
能堅持六個月的值得珍惜
能相守一年堪稱奇蹟
能熬過兩年的才叫知己
超過三年的值得記憶
五年還在的,
應該請進生命裡
十年後依然在的,
那就不是朋友了,
已經是親人了,
是生命裡的一部分
在這個善變的年代,
且行且珍惜,
感謝和我相處不離不棄的那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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