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整治城區電動車 多舉措便民出行

蒙城縣城區限定區域內,禁止三輪車、電動四輪車通行。除特種車輛外,對違反禁行規定繼續上街行駛的三輪車、電動四輪車一律依法暫扣。整治期間,蒙城縣通過優化公交線路、規範出租車運營秩序、為特殊群體出行提供便利等多項便利舉措,力爭讓群眾的日常出行不受影響。

  為進一步挖掘城區公共交通運輸服務潛能,該縣交通部門會同公交公司通過對原城區公交線路進行優化和新增運輸線路,將主城區、開發區和南部、西部新區及渦北片區的公交線路聯通成網,運營線路覆蓋主要住宅小區、學校、公園和商場、車站等人員集中地區,基本實現“一次換乘即可到達目的地”。為方便學生上下學,進一步優化公交站點設置,合理設定發車間隔時間。同時,對乘坐公交上、下學的學前教育階段、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每位學生可辦理一張“學生卡”和一張“陪伴卡”,並一律給予半價優惠。

  針對出租車運營市場秩序,該縣交通部門開展集中整治專項行動,重點整治出租車亂收費、強行拼客、拒載、車容車貌不整齊、服務質量惡劣等問題。設立出租車服務投訴電話,安排專人受理、回覆、查處,堅持做到舉報投訴必查,對違規違章經營車輛一律暫扣,快速移交統一標準按上限處罰。同時,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行業協會志願者作為出租車行風監督員,定期對出租車文明服務、誠信經營情況進行評議,並將出租車投訴及評議情況通過有關媒體予以通報,及時曝光非法、違規經營行為,廣泛地接受社會各界和群眾的監督。

  為滿足殘疾人、物流業等特殊群體出行需求,對於下肢肢體殘疾人代步使用的三輪車、電動四輪車,由縣殘聯統一進行編號,報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備案併發放通行證。從事郵政、快遞、物流行業使用的三輪車、電動四輪車,以企業為單位統一外觀、標識,由縣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負責編號、備案併發放通行證,除道路交通高峰時段外,可在城區禁行區域通行。企業、單位、經營戶用於貨物配送、農副產品銷售,及賓館、飯店、早點鋪、大排檔經營戶等用於採購食材、貨物的三輪車、電動四輪車,實行限時通行。目前,經過近幾天的集中整治,蒙城城區限行區域內的交通秩序已有了明顯改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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