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綸科技財務造假,如果遇到了渾水公司會怎樣?

2020 年 4 月 9 日新綸科技收到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的處罰字【2020】10 號《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

新綸科技財務造假,如果遇到了渾水公司會怎樣?

經查,新綸科技涉嫌違法事實如下:

一、虛構貿易業務虛增收入及利潤 2016 年至 2018 年,新綸科技通過全資子公司新綸科技(常州)有限公司(以 下簡稱“常州新綸”)與自然人張和春控制的多家公司虛構貿易業務方式,虛增 收入、成本及利潤。

新綸科技財務造假,如果遇到了渾水公司會怎樣?


上述業務沒有物流發生,新綸科技偽造相應的出庫和入庫單,沒有商業實質,為虛構業務。 上述事實,有相關公告文件、情況說明、工商資料、資金往來憑證、物流單 據、郵件資料、工作文件等證據證明。

二、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一是宏輝電子和新綸科技的關聯性沒有交代清楚;二是 宏輝電子與新綸科技之間資金往來及擔保情況 未及時公告。

證監會的處罰決定是:

一、對新綸科技給予警告,並處以 60 萬元罰款;

二、對侯毅、傅博、高翔、馬素清、肖鵬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 30 萬元、 15 萬元、15 萬元、10 萬元、5 萬元罰款;

三、對吳智華、侯海峰、王友倫、翁鐵建、傅加林、王鳳德、楊利、吉明、 寧鍾、張天成、曾繼纓、厚飛、張冬紅、張橋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 3 萬元罰款。

說實話,這麼惡劣的造假、連續造假,所得到的懲罰與違法帶來的收益簡直不值一提。如果違法一次,受益終身,那嗜血的資本只要有利益的驅使,永遠不會在意這點小小的處罰。試想,如果A股允許做空,有渾水這樣的牛虻,再加上完善的投資者賠償保護機制,以及嚴厲的制度建設,造假事件會少而又少。而不是像現在這樣,見到造假都見怪不怪了。

這樣的造假公司,如果是t+0交易模式,不設漲跌幅,股價會怎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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