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悲!有7成網友想過和羅志祥一樣的生活,這就是偶像的力量?

看到羅志祥和周揚青分手的消息以後,第一反應就是營銷號在帶節奏,弄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以後,情緒也從不相信變成了震驚,同時還感到了些許悲憤。不知不覺已經喜歡羅志祥十年的時間了,在他還沒有參加《極限挑戰》之前,就格外關注他,喜歡他、關注他的理由,不僅僅是因為他長得帥,而且還會跳舞,最主要的一點是因為羅志祥的樂觀、開朗的性格,而且在他身上還有一種自嘲的精神。

可悲!有7成網友想過和羅志祥一樣的生活,這就是偶像的力量?

在羅志祥出事以前,他在粉絲眼裡眼裡是一個愛媽媽的好孩子,而出事以後,他和媽媽親吻的視頻卻被眾人指責。不過,相比當初的文章、馬蓉、李小璐這些人,羅志祥還沒有達到牆倒眾人推的程度,並且在這個期間還有好兄弟站出來為他發聲。從羅志祥第一次回應,到如今向周揚青道歉,他真的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了嗎?還是想快速道歉平息這件事?在大多數人眼中看來,羅志祥更像是在真誠的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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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志祥出事以後,本以為是“牆倒眾人推”的局面。不過,某網站發起的一次投票竟讓人大跌眼鏡。投票的內容是“你想不想擁有羅志祥的生活?”選項只有三個,一個“想”,一個是“ 不想”,另外一個則是“來看投票”。在此之前已經想到了或許有很多人會選“想”,但是卻沒有想到的是竟然有7成的人選擇了“想過和羅志祥過一樣的生活”,這實在是有些顛覆三觀了。不得不說,看到這個投票結果,實在是覺得有些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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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池肉林”的生活固然人人都向往,但是能做到的人又有多少呢?或許說敢做到這一點的人又有多少呢?就算是有條件可以做到,但是我們的三觀、我們的底線卻一直在提醒我們不能這麼做。那麼,一個偶像、一個公眾人物,就更應該做到潔身自好,紙是永遠包住火的,所以如果不想讓人知道,那就不要做一些不正確的事情。明星拿著高昂的報酬,更不是用來過花天酒地的生活,難道說這就是偶像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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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一個明星、一個公眾人物,究竟應該為我們帶來一些什麼呢?偶像的力量絕對不是僅僅為觀眾帶來一絲快樂和些許崇拜感,他們更應該做到的是帶來更多的正能量,以及引導人們去做積極向上的事情。所以,羅志祥的這次事件,帶來了太多不好的影響,同時還樹立了不正確的價值觀念。他除了向周揚青道歉以外,更應該向廣大粉絲、廣大觀眾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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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7成網友想過和羅志祥一樣的生活這並不意外,讓人意外的是,他們竟然不覺得這是一件錯誤的事情,反倒還覺得這種生活特別讓人嚮往。羅志祥和周揚青的確還沒有成為合法夫妻,所以有人認為羅志祥做的並沒有錯誤。其實,這跟結婚不結婚並沒有多大關係,而是關乎一個人的本質,本質不好的人就算是結婚,依然也阻擋不了他過酒池肉林的生活。不知道,在座的各位對羅志祥這件事有什麼不一樣的看法,歡迎留言一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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