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師許浩:高管與養女的收養關係不成立。高管:正中下懷

北京律師許浩:高管與養女的收養關係不成立。高管:正中下懷

上市公司高管鮑毓明被指性侵養女四年,備受關注。媒體人看到的是高管的高和養女的小;普通人看到的是鮑毓明披著養父的人皮,幹著奸父的勾當;法律人看到的是二者收養關係的合法性。


北京律師許浩:高管與養女的收養關係不成立。高管:正中下懷

4月8日,有媒體對外發布了一條時長6分多鐘短片,女孩蘭兒自述“被煙臺一家上市公司高管性侵”。蘭兒告訴媒體記者,自己今年18歲,在其口中鮑毓明是“養父”。媒體記者獲得的一張聊天截圖顯示,蘭兒稱呼鮑毓明為“爸”。

那麼,鮑毓明與蘭兒的“養父女”關係是否合法呢?

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許浩介紹說,我國《收養法》中對於男性公民收養女孩有明確規定,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是本人無子女。具體指“收養人既沒有親生子女,也沒有養子女和繼子女”;二是收養人需要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三是收養人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傳染病”;四是年滿30週歲,若是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週歲以上。


北京律師許浩:高管與養女的收養關係不成立。高管:正中下懷

當年蘭兒被鮑毓明收養時,鮑毓明43歲,蘭兒14歲,鮑毓明已經超過了30週歲,蘭兒也超過了10週歲。但是,作為具有律師執業資格的鮑毓明,應該清楚他們二者之間的年齡差是28歲,而不是40週歲以上。

明明知道不符合收養人條件,那為什麼鮑毓明還執意要收養蘭兒呢?事發後,鮑毓明說出了真相:我們從來沒有以養父女關係相處!

名義上收養蘭兒,可又不以養父女關係相處,什麼意思?也就是說,一開始鮑毓明就是黃鼠狼給雞拜年沒安好心,當初收養蘭兒時,蘭兒還差三個月就滿14週歲了,因此,等到蘭兒剛滿14週歲的時候,鮑毓明才隱忍三個月對蘭兒實行了第一次性侵。因為他比誰都清楚:女孩年滿14週歲,與之發生關係意味著什麼。


北京律師許浩:高管與養女的收養關係不成立。高管:正中下懷

“我們從來就沒有以養父女關係相處”,鮑毓明一開始就把蘭兒當成了自己的童養媳。現在律師懷疑他們的收養關係不合法、不成立。鮑毓明說:我早就知道,正中下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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