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回愛情,是為了過去的虧欠做補償嗎?

很多人失戀後想挽回,對前任都抱有不同程度的虧欠心理。

他們希望通過分手後的補償,來彌補過去的遺憾。

當然目標仍然是指向挽回的。但過程中仍然會不停地說服自己,要是沒得到回報,至少補償過,不留遺憾了。

這樣的挽回方式,帶來的通常只是挽回者的自我感動。

對提出分手的一方而言,關係斷掉那一刻起,就已經不再期待你再去做什麼改變和補償了。無論你怎麼做,換來的都是一句「不重要了」。

那麼是否說明改變無用,補償無效,無論如何都不能挽回了?

倒也不是。只是不建議挽回者把感情複合,單純地以線性的邏輯標準去看待。

比如「只要我這麼做,他就會回來」「只要我改變了,她就會感動願意複合」,類似這樣單純的想法先拋開。因為對挽回來說,是有害的。

失戀是個過程,從愛到不愛,有個緩慢的複雜心理變化。這就決定了,你以單一的某個事件想去逆轉挽回不現實,帶來的更可能是挫敗感——我做了那麼多為什麼還是沒能複合。


挽回愛情,是為了過去的虧欠做補償嗎?

補償和改變,都是達成複合的必要條件之一,但僅僅這樣仍不夠。對於挽回過程中改變的重要性,之前別的導師已經有很多分享文章,這裡暫且按下不表,只談補償心理。

為什麼會出現補償心理?本質上來說,補償心理是一種逃避,以一種戰術上的勤奮,掩蓋戰略上的懶惰。

我想挽回,可是不知道該怎麼做好。於是現在面前有條最簡單直接的路,就是去補償。想想過去有哪些做得不好的地方,發生過什麼事是自己沒珍惜的,現在我通通給你補償回去,加倍地對你好。兩倍、三倍夠不夠?不夠就十倍,我要讓你看到我的真心和誠意。

這是挽回者的邏輯,簡單粗暴,以付出換感情。

可是在你一門心思,希望通過補償去挽回的時候,你沒發現這種補償只是滿足了自己的心理,彌補了過去的虧欠,卻沒有真正解決雙方感情的具體問題。

也許在分手前你這麼做是有效的,但分手後,你做得再多,都改變不了事實。

很簡單的道理,要是對方只是希望得到補償,大可直接提出。提出分手正是因為TA已經不期待不稀罕你的付出了。

OK,那你說有沒有可能,對方只是不想說出口,以分手要挾自己醒悟和改變?——這個就是真假性分手判斷的問題了,建議看回之前相關文章瞭解判斷後再決定處理方式。

想說明的是,在真性分手的情景中,你的付出和補償更多的只是自我感動,卻會使你誤以為這樣就是真正的挽回方式。沒有成功,就是沒希望了,不可能了。

當然不是,你只是偷懶,沒去思考關係的真正核心問題,不肯正視現實,逃避不想面對而已。

人的大腦是很會偷懶的。


挽回愛情,是為了過去的虧欠做補償嗎?

如果面前有兩條路,絕對會選簡單的一條。

如果眼前沒有路,不知道該怎麼走,那麼大多數人就會隨便選定一個方向,無論如何往前走就是了。

前者是偷懶,後者是為了想做什麼而做,停在原地只徒生焦慮,所以寧願瞎走。逃避對問題的思考,還是偷懶。

面對感情失敗,大腦無法接受結果,我們知道出現問題要處理了,可是怎麼處理?

想想,解決問題和矛盾,最簡單的處理方式是怎樣的?

那就是簡化問題,不去分析過程和核心原因,只簡單歸因於某一方的過錯。在這裡,就是歸因於自身。

——都是我的錯,我會補償,加倍對你好,別分手好嗎?

你以為這是感人的情話,在對方看來,不過是沒有經過思考,虛無縹緲的承諾。

更重要的,還是那句話:不重要了,不需要了。

挽回者認為分手後的補償是理所當然,他們以為所有的問題,都可以通過付出解決,不行的話,就是加倍付出。

當他們發現前任並不領情時,就自覺受到傷害,嚴重者,會把責任歸咎於對方的無情,因愛成恨。以威脅的方式強行要求對方接受自己的善意。在公司樓下堵人,不停地送花,生日、紀念日時提前準備好的盛大驚喜,均在此列。

可是愛情的本質是吸引,而吸引的本質,在於你身上是否有對方認可的價值。無可否認情緒價值算一種,但在分手後,你把自己置於再低的位置去抬高對方,往往換來的就是無動於衷,因為你怎麼想怎麼看怎麼鬧,已經與TA無關了。

真正有效的挽回辦法,還是要回歸到你個人身上。花點時間好好去思考,你們之間到底出現了什麼樣的問題,能不能通過你自身努力改變,去重塑吸引。儘量讓自己每次出現,都能給予對方新的變化和驚喜,你要給TA一種感覺是,現在的你跟過去不同,你是全新的,如果複合,你們之間的感情,也會是全新的開始。只有這樣,你的挽回才有希望。快停止那些無效的努力吧,你現在不顧犧牲付出的樣子,真的不美,一點都不吸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