耍小聰明,因小失大!用毛巾遮擋車牌駕駛證被記18分

一些機動車駕駛人為了躲避電子抓拍,想出了遮擋機動車號牌的“妙招”,殊不知因小失大,反而受到更嚴重的處罰。近期崑山發生了一起因故意遮擋號牌駕駛證被記18分的違法案例。

4月16日上午,崑山交警大隊新鎮中隊接到舉報稱:某小區門口,看見路邊停著一輛廂式貨車,車牌用毛巾遮擋。民警立即趕往現場,看見一輛輕型廂式貨車違停路邊,該車輛前號牌被一條紅色抹布遮擋,路邊有禁止停車標誌,十分顯眼。民警在現場找到該車駕駛人石某,並對石某遮擋號牌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了批評和教育。

經查,石某為了避免車輛被電子警察抓拍,才想出用毛巾遮擋。最終,民警依法對石某故意遮擋號牌的違法行為罰款200元,記12分。對石某違反禁令標線的行為處以100元罰款,駕駛證記3分,由於石某駕駛的貨車沒有辦理市區通行證,民警對石某違反禁令標誌的違法行為處以100元罰款,記3分。多項違法累計共400元罰款,駕駛證記18分。(蘇報融媒記者 朱新國 通訊員 許強 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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