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集中整治 “毀綠種菜”一天之內清理“開心農場”12處

“您好,我們此前已經給您下過告知書《一封信》,現在我們將對破壞綠化行為進行整治清除……”4月23日上午,長春市文教小區內的一戶居民家門前私建菜地內,長春市紅旗街道辦事處對轄區“毀綠種菜”現象開展集中整治。當天出動執法人員20人、拆卸工人8人,集中拆除轄區綠地內私搭菜園12處,清理菜地27處,總面積1284平方米。下一步,街道辦將聯繫園林綠化部門,對拆除的菜園空地進行栽植復綠工作……這只是長春市集中整治 “毀綠種菜”的一個縮影。

長春市集中整治 “毀綠種菜”一天之內清理“開心農場”12處

整治清除“毀綠菜地”

“毀綠種菜”行為侵佔公共資源,破壞城市綠化,製造城市揚塵,侵害群眾利益,投訴率較高。為了整治城市亂象,長春市城管委辦公室4月15日組織召開“毀綠種菜”專項整治工作部署會議,動員全市對“毀綠種菜”問題實施依法整治。

本次專項整治行動,重點解決侵蝕綠化成果、侵佔公共空間、破壞人居環境的問題,嚴肅查處在居民小區、單位庭院、公共場所等區域規劃綠地內“毀綠種菜”行為。整治行動將依據《長春市城市綠化條例》《長春市物業管理條例》《長春市庭院綠化管理辦法》和即將在5月1日施行的《長春市城市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對侵佔公共資源、破壞生態環境的“毀綠種菜”行為進行嚴厲打擊。

長春市集中整治 “毀綠種菜”一天之內清理“開心農場”12處

清除私建菜地圍擋

“毀綠種菜”專項整治行動以街道為主,加強屬地管理,市、區、街聯動,督促各物業企業和產權單位履行管理責任,加強排查,建檔立案,通過自行整改、強行清理等多重手段,強力推進整治,實施銷號管理機制。小菜園清理後,及時與園林部門對接,開展裸露土治理,進行補植復綠。

本著抓早抓小的原則,長春市城管委辦公室將大力組織宣傳生態文明、環境意識和城市意識,由街道、社區工作人員和執法人員上門入戶開展宣傳,發放《一封信》,引導居民群眾和企事業單位自覺摒棄不文明行為,形成保護家園、維護城市環境的濃厚氛圍;加強輿論引導和媒體監督,設立宣傳欄,設立舉報電話,接受輿論和社會監督;通過媒體曝光典型案例,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整治期間,每週開展督查並通報“毀綠種菜”整治工作情況;適時召開“毀綠種菜”治理現場會,推廣經驗做法,以點帶面推進全面整治。/城市晚報記者 劉佳雪 報道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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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城市管理條例》5月1日實施 城市管理帶來六大變化

城市管理“管什麼”“誰來管”“怎麼管”“管啥樣”,作為長春市最新一部城市管理的總法規——《長春市城市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即將在5月1日實施。記者從長春市城市管理局瞭解到,該《條例》正式實施後,市民以及管理部門遇到城市管理問題將不再困於“我該找誰”的尷尬,同時,長春市容環境管理也將迎來嶄新局面,市民將感受到實實在在的變化。

變化一:

推進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公園“打開”圍牆

2019年長春市人民大街改造,做了一次非常有意義的嘗試——改造人民大街,包括人民大街沿線“拆圍透綠”,69個單位庭院打開圍牆,涉及多家政府機構。取締了人民大街上600多個果皮箱,在全國屬於首例!2019年6月,長春市城市管理局第一個拆掉圍牆,拆了圍牆,外面設了長椅,做了漂亮的花牆,供市民休憩欣賞。

2020年,長春市“拆圍透綠”將持續推進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公園打開圍牆,據悉,長春有122個公園,大多數公園都有“圍牆”,今後這些圍牆都會被逐一“打開”,通透開放。

變化二:

整治“毀綠種菜”還綠於民

城市裡 “毀綠種菜”現象一直難絕,在一些小區乃至公共綠地上,常有居民將綠化植物毀掉,種上各種蔬菜。

2020年,長春市城市管理局將依據《條例》等相關法規、規章,把握季節特點,針對全市主城區範圍內‘毀綠種菜’現象,啟動‘毀綠種菜’專項整治行動,徹底根治這塊頑疾,提升市民愛綠護綠的意識。對不聽規勸、拒不改正、頂風而上的“毀綠種菜”行為,將“動真碰硬”,發現一處查處一處;對已處理的“毀綠種菜”行為,則會及時做好復綠工作,確保清理一處恢復一處,真正做到還綠於民。

變化三:

推進夜市建設開展街路美容提升

夜市是一個城市商業氛圍的延伸和補充,是老百姓生活文化的重要代表之一。新《條例》規定,“區人民政府在不影響城市交通、環境衛生和居民生活的前提下,可以劃定臨時設攤經營區域。”目前全省正處於復工復產潮中,夜經濟對於促進區域增長,增添新的發展引擎有重要作用。2020年長春市將推進夜市建設,繁榮夜經濟和群眾業餘文化生活。

此前,長春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起草制定了《長春市人民大街“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規定》,新“門前三包”即包衛生、包綠化、包秩序。2020年,長春市將做幾個試點,推進商家門前綠化美化,讓家家門口靚起來。同時,還將對其它街路進行美容提升,東風大街、民康路、吉林大路的改造也將令人眼前一亮。

變化四:

工地圍擋將與周邊環境協調成為風景

2019年長春開始了圍擋提升改造工程,經過治理後,長春的工地圍擋“顏值升級”,有的是長長的“綠牆”,有的是徽派風格,帶有“琉璃瓦”狀的頂簷,各具亮點和特色。2020年,依據新《條例》要求,工地施工現場管理,“進出口道路硬化,圍擋、防護網、照明等設施設置規範;按照規定設置圍擋,並與周邊環境相協調,施工結束後及時拆除圍擋。”2020年長春圍擋要的不僅僅是安全,更是美觀,和周邊環境的協調一致、相映成趣,是區域文化的體現,也是一道城市裡的風景線。

變化五:

與水、電、氣、供熱聯合懲戒違法建築

按照新《條例》規定,“建設建築物、構築物應當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並按照規劃許可證的內容進行建設。”

違法除了限期自行拆除、依法被拆除外,“有關行政執法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及時將違法建設處置決定及其執行情況告知城市管理有關部門和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單位,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予以配合。對於有涉及違法建設的房屋,在違法建設處置決定執行完畢前,有關行政執法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書面告知不動產登記機構。屬於法定不予登記情形的,不動產登記機構不予辦理產權登記、轉移、抵押等手續。”這意味著,違法建築將面臨水、電、氣、供熱的聯合懲戒,房屋主體也不能交易、不能租賃,嚴重的還將進入誠信體系黑名單中,影響到高鐵、飛機出行等。

2019年長春市城市管理局拆除違法建築236萬平方米,2020年將繼續加大力度,堅決遏制新增違法建設。

變化六:

區政府可劃定臨時設攤經營區域

在亂擺攤這一城管領域“老大難”問題上,新《條例》變“堵”為“疏”,做了專項規定——區人民政府在不影響城市交通、環境衛生和居民生活的前提下,可以劃定臨時設攤經營區域。在臨時設攤經營區域內經營,應當達到下列要求:按照規定的地點、範圍、時間經營;經營設施和衛生設施齊全,設施整潔完好、擺放有序;及時處理廢棄物和汙水,保持地面清潔。

同時,新《條例》鼓勵公眾監督。“城市管理有關部門應當將部門職責範圍、管理依據、工作程序、處罰標準、監督電話以及城市管理動態信息等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城市管理中的問題可以向城市管理有關部門投訴舉報;對城市管理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或者不當行為以及不履行法定職責的行為,可以向城市管理有關部門或者其監察機關投訴舉報。”

城市晚報記者 劉佳雪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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