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文化差异的根源

中方思维,以系统为出发,事物存在于系统中,因系统或参照物的不同,此物可为上,下,左,右,里,外,阴,阳,大,小,美,丑,强,弱,真,假,早,晚,快,慢等。在中国思维中,事物的性质取决于语境。因环境的变化而变化。以实而变,变化多端,这样符合实际,不会脱离现实,知系统的运转规律就可知个体的未来,但因变化所以无固定的标准,使不知系统的个体无法遵循,陷入盲目和混乱。给人以灵活,温暖,变通之感。

西方思维中,为了逻辑基础的坚实,长从坚信不疑的个体出发,当只有个体或一个个体时,因为评价的需要,为了认识和行为的方便和统一,设定一个非现实的绝对作为参照,通过这个绝对,万物性质得以固定,因此万物皆可皆可评价比较。此绝对为先天的存在,不以人和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所以任何行为事物在任何时间都可遵循,且是坚信不疑的来源,作为行为的出发和基础。此绝对可为神,可为法,可为理念。正因为绝对的先天性,所以往往脱离环境,不符合现实。给人以生硬,冰冷,固执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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