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大市政配套費目標成本歸屬的問題

從今天開始,老柴決定做一個大活,就是針對目標成本中的某一個科目,進行一下科目釋義和常規包含範圍的講解。記得老柴在剛剛接觸目標成本的時候,對這些內容也是雲裡霧繞的,什麼是“水土保持諮詢費”、“水評諮詢費”、“地籍測繪”、“面積測繪”等等這些都是指的啥,具體做的是什麼內容。反正頭疼了好一段時間。為什麼說這是一個大活的,我粗略的算了一下大概三四百項內容,我的基本設想是把每一個科目的內容、來源等相關內容都進行介紹,所以總的來說工作量還是蠻大的。其實我早就想開始這項工作了,但是一直下定不了決心,怕半途而廢。

今天先說第一個內容-大市政配套費

大市政配套費是俗稱,他的學名叫做“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主要用於建設項目以外的市政公用配套設施,包括城市主次幹道、給排水、供電、供氣、路燈、公共交通、環境衛生和園林綠化等項目的建設和維護,是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補充,與各項城市建設資金統籌安排使用。他的收費依據來源於《國務院關於加快城市建設工作的通知》(國發〔1987〕47號文)及各省市下發的文件。具體每個省份的收費標準和包含的內容均不同。一般是按建築面積收取。有些城市會將地下建築面積和地上面積分開來說。

關於大市政配套費目標成本歸屬的問題

在目標成本編制時,我們根據當地收費標準計算相關費用就可以了。因為這個費用總額較大,這就涉及到一個問題,能不能抵稅,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屬於行政性事業性收費是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但是沒有發票並不是不能夠抵稅。我們知道:

①應繳納增值稅=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②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③銷售額=(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1+11%)

關鍵看③公式中的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有些省市是允許將大市政配套費含在其中的,如含在其中了則就代表著銷售額的降低,銷售額降低則②的銷項稅額就降低了,連帶著①的應繳納增值稅降低。

所以在編制目標成本時一定要諮詢當地的稅務政策,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是否包含有大市政配套費。如包含則一定要列入土地價款中。


關於大市政配套費目標成本歸屬的問題

下面是我自己的廣告時間,經過十幾年在建築行業的摸爬滾打,老柴也收集了一些相關資料,個人認為還是比較有用的。我都放在自己的今日頭條圈子中。歡迎大家加入,一點也不貴啊!您一定會覺得物有所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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