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在上班時候吃早餐,被領導發現後爭吵了起來,員工最後被辭退,大家怎麼看?

職場幸福路


事情發展成這樣,員工被辭退,是完全能說通的。

如果公司規定上班時間不能吃早餐,員工已經犯錯,被領導發現後又與領導爭吵,已經觸碰了紅線,被辭退也是理所當然。

分享一個類似的案例:我安安公司中午12點下班,可同事們都11:40就開始下樓拿外賣,11:30大家都停止手裡的工作等外賣。老闆看到這種懶散態度快要蔓延到公司的上上下下,於是規定:下班前不可離開工作區域。剛開始,還有員工11:40下樓拿外賣,老闆利用不遵守規則的個別員工殺一儆百,員工被開除,之後,大家都不會佔用工作時間拿外賣了。

因此,無規矩不成方圓,員工也有嚴格遵守規則。

如果員工在上班時間吃早餐並和領導爭吵,應該想辦法挽回這份工作,這麼做會更好:

1.如果公司明確規定上班時間不能吃早餐。

員工犯了兩大錯誤:每天遵守公司規則、和領導爭吵。

員工需要主動承認錯誤,向領導道歉,請求領導原諒。

2.如果公司沒有規定上班時間不能吃早餐。

公司沒有明確規定,也不能說員工犯錯。和領導吵架員工就要道歉,找臺階下,然後請求老闆原諒。

總之,員工需要控制好情緒,不能隨便跟領導吵架,員工應該承認錯誤,保證不會出現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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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員工在上班時候吃早餐,被領導發現後爭吵了起來,員工最後被辭退,大家怎麼看?


我的觀點:員工和領導都有不同程度的錯誤,原本可以妥善解決的問題,處理方式不當,楞是演變成了最壞的結局!


01

職場上違法制度紀律,甚至頂撞上司的事件屢見不鮮

有一句話叫做:不忘初心,方得始終,意思就是講:不要迷失最初的目標,始終如一的保持當初的信念,最後一定能得到成功。

我想,不管是上班還是學習,都要牢記這句話,才能夠時刻警醒自己。


而現如今在職場上,違反制度紀律的行為時有發生,例如上班遲到、上班時間吃早飯、期間玩手機講空話等等,看上去好像不是什麼非常大的錯誤,但是嚴格上來講,那肯定是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的行為。

任何一個公司,決定不會允許有員工在上班期間做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但是有些員工不以為然,久而久之這些行為甚至成為了常態,有領導當面指出來,他們還惱羞成怒,在公共場合公開和領導頂撞、謾罵。


02

這種事件影響惡劣,產生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

如果說,對於這種類似於違法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不加以正確的干涉和引導,一方面這勢必會影響到工作的氛圍,員工對這種現象見怪不掛、自由散漫,另一方面更是對公司權威的一種挑戰,如果大家都在辦公室吃早飯,哪像一個公司的樣子!


那麼,為什麼會產生這種現象呢?我認為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個別員工懶散怠工,工作作風不務實、不實際,不想真正做好工作。


二、個別員工制度意識、規章意識、工作意識不高,沒有很好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三、公司方面沒有強調好規章紀律,管理制度上存在偏差,沒有及時制止這種行為。


03

多頭改善、綜合施策才是解決之道

這種行為,一定要發現一起,處理一起,以整肅工作之風。


我個人的建議如下:

  • 加大宣傳教育力度,通過諸如在工作群發通知、開會議等形式,把公司的規章制度真正落實到每個員工,通過這種潤物細無聲的方式改變員工規定思想觀念、行為習慣。


  • 完善工作作風考核制度,可以成立一個專門檢查工作紀律的工作組,以員工輪流檢查的方式,逐步改善工作中出現的違規行為,發現一起及時向上級通報,提高員工的違規成本。
  • 秉持人性化、合理化、規劃化的原則,領導看見此類現象後,也可以變通處理,例如可以單獨把員工叫到辦公室,友善親和地指出他的錯誤,在和諧融洽的氛圍中讓其認識到自己的問題,也不失為一個良好的解決方法。在公共場合爭吵不僅讓員工難堪,更會導致如題中所說的“員工被辭退”這種最壞的結果。


總結:碰到這種問題,如何妥善解決才是王道。


職場小偉


從公司規章制度來說,領導沒有做錯任何事情,員工做錯了。但是從情理方面來說,領導處理這件事情非常的不妥善,這個領導不配當領導。

員工吃早餐的幾種可能

在之前的時候,我們公司有一個員工喜歡在辦公室裡面吃早餐,公司領導也找過他,後來也就選擇性的忽視了,允許他吃早餐,只不過單獨給他配了一個小屋,就是從文檔文件的屋子吃完之後再出來,不可以把異味傳到公司。

因為在公司領導發現他在公司吃早餐的時候,直接就把他拉過來,問他怎麼回事。這是他們的私下會談,我們根本不知道,後來公司領導在開會的時候把事情告訴了我們,讓我們有個體諒。

原來那個員工他的腸胃不太好,早上的時候起的很早,5:30就起來了,可是到公司差不多有兩個小時的路程,這樣就導致他根本沒有時間準備吃的,即便準備好了,你在公司的路上來回一折騰也就該吐了。

然後他拿著早餐來到公司的時候,吃了那麼一兩口也就頂住了,不能吃太多,吃太多對腸胃更不好,他現在處在一個調理狀態,而且不能吃多也不能吃少,吃的次數還得頻繁。

當領導知道之後,便給他準備了一個小屋子,讓他在那個小屋子裡面個人調理。當然因為他一天差不多有一個小時的時間是在公司就餐的,這個辦公時間就給耽擱了,他本人也願意積極主動加班一個半小時用作賠償。

這種問題應該私下解決

員工在辦公室就餐,無論如何員工做錯了,這一點是鐵上釘釘子,誰也沒轍。

但是員工做錯並不意味著要大張旗鼓的去解決問題,因為這樣解決領導就欠妥當。

正確的解決方式是把員工帶到他的辦公室,最好只有兩個人來談一下這件事情,看一下究竟是怎麼回事,如果員工因為個人原因遲到了早退了,或者說他起得比較晚,賴床了,早晨沒有吃飯,現在想吃一口,該罰款罰款不要猶豫。

如果這個員工是因為低血糖、因為糖尿病因為某些不可描述的原因導致必須在某個時間點來吃飯的話,公司領導就應該想好解決措施。

面對這種情況,公司領導比員工還要蹦高,還要生氣,折騰來折騰去,除了把人家罵跑一無所有,這樣的領導壓根就是不負責任的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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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開始上班的時候,我都是吃完早餐再去公司。但後來發現,同事都在辦公室吃早餐。要麼打包過去,要麼直接點外賣。他們也跟我說,以後在公司吃早餐,沒關係。

不過有次被客戶看見,在老闆面前提了一下,說覺得員工敬業,吃早餐都沒時間。老闆一聽立刻在工作群裡發消息,以後不準在辦公室吃早餐。

在辦公室吃早餐,是不是到了辭退的地步,我覺得肯定不是。員工在上班時候吃早餐,被發現,後果並不嚴重。但被發現後,還和老闆吵起來,性質就不一樣了。

一、挑戰領導權威,殺雞儆猴

如果公司有規定,不能在公司吃早餐,公然違反,已經不妥。若是公司沒有規定,被領導看到,表示不滿,也應該停下來。但是,反而與領導吵起來,顯然是不把領導放在眼裡,挑戰領導權威。

其實,即便不辭退,如果不跟領導道歉,表示歉意,以後要想在公司有所發展,希望也不大。如此不把領導放在眼裡,過分了。

被公司辭退,一方面,是對該員工如此行事,表示不滿。另一方面,也同時敲打了其他員工,起到殺雞儆猴的作用。

二、吃早餐、爭吵都只是導火線,不滿已久

有句話是這麼說的:人都是情緒的產物。如果一直表現很好,即便是在辦公室吃早餐,甚至當眾與領導吵了一架,也不會是被辭退的後果。

很有可能,不滿積蓄已久,這些不過是導火線罷了。如是否領導多次提醒,仍然我行我素,在公司吃早餐?再者,是否平時工作也令領導不滿?

總的來說,如果只此一次,員工給領導道個歉,給雙方一個臺階,事情也就過去了。如果不滿已久,想必被辭退是遲早的事。

三、辭退不是小事,事後應做出交代

其實,領導在這一事件中,顯然也意氣用事了。辭退員工不是小事,至少在事後應該與其他員工交代一下。不然,很容易令人誤會。

另外,能不能在公司吃早餐,只是領導自己看不慣,還是公司有規定?如果有規定,顯然員工對此有些生疏,是否應當重申一次?

換個角度想,如果公司大部分員工都喜歡在辦公室吃早餐,是否可以採取更好的方式,允許員工這一行為?

以上,就是我對這一問題的理解。


犁蕉


員工因上班時候吃早餐,被領導發現後爭吵了起來,員工被辭退。多大的事呀,至於嗎

依我看,這個公司的員工不像員工,領導不像領導,應各打五十大板!

一、員工應有員工的樣子。

從問題中可以推測,這個員工是一個年輕的員工。要不也不會懶到不在家吃早餐,要不也不會那麼氣盛和領導爭吵。這樣的員工多了去啦。

晚上不睡,早上懶起,早飯不吃,似乎是不少年輕人的通病。上班路上匆匆忙忙買個夾餅、一杯豆汁帶到工作崗位。心語劉真的對這樣的年輕人的生活方式不感冒。

員工就要有員工的樣子。公司又不是你的家,咋能由著自己的性子來?早會起床,在家吃個早飯,舒舒服服去公司上班,多好!非要懶床不起,帶早點到崗位上偷偷摸摸吃。吃的能好消化嗎?

明明知道在崗位吃早餐不對,領導批評兩句,虛心接受就是了,幹嘛還那麼玻璃心?還和領導爭吵?不知道在公司要服從管理、尊重領導嗎?這麼點小事都不敢擔當,公司留你何用?要我說,開除你活該。誰讓你沒有一個員工的樣子來?

二、領導應有領導的樣子。

多大點事啊,一個領導連這麼點事都擺不平,丟不丟面子?領導的威信哪去了?你這個領導當的窩囊啊!

你大膽管理沒有錯,可管理是要講究方法的,批評是要講究藝術的,開除員工是要依法依規的。不是你當領導就可以任性所為的。

  • 當領導如同當家長一樣。

會當家長的,一般都不會在孩子吃飯的時候批評孩子。因為,吃飯的時候批評孩子,會影響孩子的心情,影響孩子食慾,不利於食物消化吸收,影響孩子的健康發育,孩子也多會生毛病的。

  • 同理,會當領導的,一般都不會在員工吃飯的時候批評員工。

試想,員工在偷偷摸摸吃個早餐,你當領導的再劈頭蓋臉的訓一頓,員工心情能好嗎?批評的效果能達到嗎?裝沒看見得啦。等員工吃完飯,找個合適的機會,單獨談一談,強調一下公司的規定,也就不會發生如此狼狽的場面了。

如果公司沒有出臺這方面的規定,可以完善公司的規章制度,把“不準在工作時間吃飯”作為具體條款加以明確實施。這樣的管理豈不更名正言順,有規可依?

還有,因為員工上班時間吃早餐而和領導發生爭吵,就把員工給辭退,合法不合法?夠不夠被開除的線?須知,如果不夠被開除的線,公司辭退員工那是違法辭退員工,是要給員工經濟賠償的,公司因此會遭受經濟損失的。是“賠了夫人又折兵”的賠本買賣。

就這件事的處理情況來看,我說你領導沒有領導的樣子,沒有領導的水平和領導應有的氣度!

總之,員工因上班時間吃早餐被辭退,應該說,員工有員工的過錯,領導有領導的責任,應各打五十大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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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算是個比較極端的例子了。如果員工手冊裡規定了上班時間不能吃東西,很有可能員工被辭退都拿不到補償。

先講個我剛剛從朋友那聽來的一個案例。

一個員工請了半天假,從2點到6點,算是一下午。公司的午休時間是12點到1點。這個員工中午12點就離開了。相當於多佔了一個小時便宜,1點到2點期間員工沒請假,也沒來上班。

公司以員工有過錯為理由,開除了這名員工。挺不可思議吧?員工就告上了法庭,要求給予經濟補償金,認為自己頂多就是曠工一個小時,遠遠不至於被公司開除。公司就拿出員工手冊,上面有一條,“員工不得以公謀私,否則予以開除。”公司稱,員工沒有請假的那一個小時,把公司的時間,用來做了個人的事情,就是以公謀私。沒想到法院認同公司的說法,判了公司勝訴。

儘管我個人認為這個判決不妥,公司的說法還是有很大爭議的,但是不得不說,在現在這種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鬥智鬥勇的過程中,用人單位更加謹慎,也更加狡詐,他們會無所不用其極地想辦法辭退員工,又不希望給予經濟補償金。

回到題主的這個問題,本來上班時吃早餐,是員工不對,被領導發現還爭吵起來,就更不對了。畢竟是員工理虧,這種情況就應該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開個玩笑打個哈哈也就過去了,幹嘛還要跟領導爭吵呢?

領導也是有點較真,要不然也是為了立威,估計爭吵還是在大庭廣眾之下,如果領導不處理,也怕以後再難服眾吧。

只能說員工太任性,領導就讓員工的任性順遂了。這個員工也不一定是多麼被重用的員工,否則領導也會顧及員工的貢獻和創造的價值,說不定都不會批評他上班吃早餐這件事。

職場就是這麼殘酷。明星看臉、演員看演技、職場人就只能看能力了。能力不足以撐起自己的任性,自然就悲劇了。

【總結】這種事情大家還是引以為鑑吧。自己理虧的就儘量低調些,儘量不要起事端。另外,自己公司的員工手冊要熟讀,公司不敢裁員不給賠償,但是如果員工違反了公司規定,犯了過錯,公司仍然是可以辭退員工不給予賠償的。小心點總沒錯,別吃了暗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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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巧茉莉公司也是有類似的問題,只是員工並沒有吵,所以也沒有後續的問題。

但是這裡還是要和各位上班的朋友溝通一下,上班吃早餐這個問題。

第一,公司制度

比如說茉莉以前在外資銀行,我們是不允許在上班的位置上吃早餐的,你可以回公司吃早餐,你也可以在上班休息時間吃東西,但是你只能在餐廳吃,不能在任何的工作崗位上吃,如果被看到了,如果是隻是你的上司看到,他比較仁慈又不顧紀律的話,那就只是說你一下;但是按照公司制度,是要出警告信的。收到三次警告信就可以走人了。。

茉莉現在在公司,上次領導也發郵件說過這個事情,我們上班時間是9點,但是剛好那天老闆回來,其實平常老闆都在外面出差,很少關注我們。

但是這次9點,老闆到了公司後,發現大部分同事還沒有上班,要不就是還在座位上,一邊喝茶一邊吃早餐,其實我們公司也是不允許在位置上吃早餐的,我們有餐廳。當然這個不允許在位置上吃東西,主要是怕有蟑螂。但是老闆那天發郵件就說大家還是稀稀拉拉在吃早餐,這樣如果真的有天客戶來看到,這樣形象很不好,再說,各種各樣的早餐,有各種各樣的味道,不是一時半會兒能消除,這個也是一個問題。

第二,迴歸到問題本身

所以題目裡的情況,首先上班時間吃早餐,肯定是很多公司都不允許的。其實就像我們領導回來巡查那天,我們幾個主管也在津津有味的吃早餐,老闆說影響不好,大家就收起早餐咯,老闆發郵件說以後要注意,我們就說收到咯。

吃早餐是大事,但是這個工作也是一個工作,分清楚環境要要做什麼事情,這個比是不是要關注自我重要一點點。


對於員工來說:茉莉覺得也沒有必要和領導吵架。他走了看不到了再吃也行,為了早餐丟掉工作不值得,除非你本來就像馬上走,苦於找不到理由,那另當別論。

對於領導來說,這個事情可以帶他到辦公室說一下,然後順便發個公告或者郵件,就像茉莉的老闆那樣,警示一下大家也行,為了吃早餐事情和員工當眾吵起來也是蠻累的。


Molly小秘書


這個問題的主要顯示出三個事情:員工工作時間吃早點、領導發現引起爭吵、員工被辭退。結果很簡單:員工失去了工作,領導失去了形象、單位失去了一名員工。

我的看法:員工沒規矩、領導沒水平、單位管理不規範。

01.不守規矩的員工。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既然領導發現員工吃早餐而進行了干預,說明單位有不允許在上班時間吃早餐的制度規定。作為一名員工,第違反了這樣的規定,應該有自覺性,在見到領導的時候,就應該低調一點,還和領導吵了起來。典型的不守規矩。如果是一個聰明的員工,即使有一萬種理由讓自己在工作時間吃早餐,肯定也不會這樣做。

假設還是這樣的場景,換一種方式處理會不會更好。員工在上班時間,正在吃早餐,領導進入辦公室,員工立即起身,對領導說一聲:“對不起領導,我錯了,下次絕對不會再犯。請原諒我這一次。”態度非常好的承認錯誤,然後收拾起來自己的早餐,進入工作狀態,領導也許口頭警告一下事兒就過去了。

02.沒有水平的領導。

再說領導。作為一名領導,維護單位制度的權威,本來是無可厚非的,是站在有理有據一方,但是採取的方式方法就應該斟酌了。和一名員工爭吵,只能顯示出自己沒有領導能力和領導水平,有損威嚴和形象,是典型的不合格的領導。

精明的領導遇到這種情況,可能也會阻止員工吃早餐,但是絕不會在公眾場合與員工吵架。會和員工說一句:“一會到我辦公室來一趟。”然後回去等著員工認錯,再根據員工的態度,按照單位的制度,有理有據的進行處理。及在公眾場合中保持了形象,又不是威嚴,而且也為員工保留了面子,豈不是更好。

03.管理不規範的單位。

從一名名有規矩的員工和一名沒有水平的領導身上,看到了這個單位整體人員的素質堪憂。並且最終造成了員工被辭退,更顯示出單位的管理方法存在問題。辭退一名員工,在任何單位都不是小事兒,尤其是在其他員工的眼中,也會形成一種下意識的反應:如果這個人是我會怎麼樣?

在工作時間吃早餐、和領導吵架,肯定是違反單位制度的,但是絕對到不了辭退的標準。僅憑這兩件事兒辭退員工,對於員工來說很不公平。如果因為平時該員工就是工作不積極、經常違反制度,並且已經被列為辭退的對象,更不應該這樣做。因為已經有了計劃,有了依據,辭退是正常的操作,利用這個機會辭退員工,只能說單位不太厚道,不太重視員工的情緒和領導的形象。

04.結語。

總之,在這種小事兒上,更能夠顯示出一個單位、一名領導、一名員工的整體素質,正應了中國一句古語:“窺一斑意見全豹”。這樣的單位、這樣的領導,被辭退說不定是件好事兒。職場如江湖,且行且珍惜!

率職之言


我認為這個問題要從兩個角度去分析。

第一個角度:員工上班期間吃早餐是否錯了?


第二個角度:領導單純以員工吃早餐就把他辭退是否合理?

一、員工上班期間吃早餐是否錯了?

員工是否錯了,得看公司的具體要求。

1、公司沒具體要求

拿我們公司來說,我們有個單獨的吃飯區域。一日三餐員工都會在這個區域吃飯。

安排這個吃飯區域的目的也是為了方便員工,畢竟工作節奏快,早上上班,有的員工完早餐再來,時間安排不一定來得及。

所以,公司員工吃早餐這個問題放在我們公司,基本上領導也不會說什麼。

2、公司有具體要求

從題目上來看,領導看見員工吃早餐就開罵,這一定程度說明公司有具體的相關規定。

確實存在有的公司不允許員工在公司吃早餐,要求他們上班前就吃完。

如果公司沒相關規定,不然領導哪有時間管這些事情呢?

公司有具體規定,員工犯錯了被領導發現,畢竟是小事,所以應該是先認錯,而不是與領導爭吵。

所以,當公司有具體規定時,那麼員工被辭,真的要對這次結果負責。

二、領導單純以員工吃早餐就把他辭退是否合理?

1、領導辭退員工,當然得具有合理的要求,可不能無緣無故,不然真的就亂套了。

此次員工上班吃早餐其實只是小錯誤,直接辭退有點嚴重了。

難道領導是想“殺一儆百”?

2、其實領導可以把這件事處理的更好。

比如,這位員工壞了規矩,那麼可以藉助這位員工,繼續強調上班時要遵守的各種的規矩。

這位員工是錯誤案例,那正確案例是什麼呢?領導重新宣傳一遍,讓員工自己去看。

如果後面有人沒有遵守規矩,再如何處罰。

員工確實是得不斷培訓和教育的,相信在這樣的示範下,效果會更佳。

總結:

職場上,除了做好自己的本分還得遵守公司規矩,這樣大家就少點矛盾,會把更多向心力放在工作上。

以上是我這個問題的分析,希望對大家有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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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迪說


我是【職場小丸子】,我來幫你分析你這個問題,希望可以幫到你。

我們首先要分析前一個問題,也就是上班時候吃早餐

首先一點就是,上班就是上班,上班時間就應該做工作上的事,想吃早餐那麼就早點起床,去吃了早餐再去上班,不管公司是否有規章制度禁止上班期間不能吃早餐,也不能在上班期間吃早餐,這是每個人都應該有的自覺性。

如果公司的規章制度明文規定,禁止上班期間吃早餐,那麼觸犯了,那麼就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受罰也是合情合情。

或許在這,很多人都會說,公司應該要有人性化,員工每天總不能餓著肚子上班吧,餓出胃病出來了怎麼辦在這小丸子要說的就是。國有國法,公司也自然有自己的規章制度,如果沒有規章制度,如何管理一個公司?你說肚子餓了要吃早餐,另一個說昨晚沒睡好所以先睡一覺,這樣一來二去的,那又是怎麼一個場景呢?

我們再來分析第二個問題也就是在領導指正時,還跟領導爭吵起來的問題。

在職場最大的忌就是跟領導爭吵,服從領導的安排就是職場人的天職,那怕領導錯了,也不能跟領導當眾爭吵,這是一個聰明的職場人應該做的事情。

另外這還是自己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就算沒有規章制度,這也是不對的行為】,被領導發現了,受到領導的批評也是自己由應承擔的,不但不跟領導道歉,還跟領導發生爭吵,這是一個嚴重的違紀行為。

所以分析來看,這名員工被開除,也是理所當然的人,他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那麼就應該為自己的錯誤承擔應得的後果,職場本就殘酷的,不像在家裡可以為所欲為,在公司就得受約束。

謝謝你的閱讀,希望可以幫到你,希望可以給我點個贊,加個關注有什麼職場上的事,都可以來問我,我將真誠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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