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1994年算不算工齡?

我是1990年入職單位的,已經連續工作三十年(有考勤表和工資發放表),2011年首次簽訂勞動合同。因補繳以前社會保險需要證明1990年—2010年勞動關係,勞動仲裁院仲裁1995年以後是勞動關係,1995年以前沒有入職單位,我一直想不通,勤勤懇懇上班5年反倒是沒入職?請指點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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