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法輪功”人員痴迷至今的深層原因及對策

  文章摘要:本文分析了“法輪功”藉助催眠實施對弟子精神控制的步驟,揭露了精神控制的危害以及習練者痴迷至今的根源,提出了破解“法輪功”人員精神控制的對策:開放形式、鏈條教育、社會幫教。

  關鍵詞:精神控制 催眠 歪理邪說 開放式 鏈條幫教 社會力量

  自1999年我國政府依法取締“法輪功”以來,在“團結教育挽求絕大多數”政策感召下,在社會各界幫助下,絕大多數“法輪功”人員看清了真相、迴歸了社會。然而,仍有少數頑固分子痴迷其中,至今仍堅信“消業治病”“圓滿昇天”等,以至於違反法律、對抗政府,甚至充當西方反華勢力的工具。對此,作為一名從事反邪教工作的心理諮詢師,從心理學和精神分析學的角度對於“法輪功”痴迷者的扭曲思維和極端行為進行了分析,發現其教主李洪志歪理邪說的精神控制是痴迷者頑固堅持的深層原因。

  “精神控制”也稱“洗腦”“高強度說教”“思想重構”。20世紀美國著名學者Mylor認為“精神控制”就是“用特殊方法打碎人的固有觀念,改造形成新的觀念”。而邪教教主則是通過改變痴迷者的思維,灌輸邪教歪理邪說的方式控制信徒的。美國心理學家辛格博士在《邪教在我們中間》一書中指出:邪教的精神控制主要是通過瓦解個人對自己的認識,使個體徹底改變對自己的經歷和個性的看法,灌輸新的價值觀和世界觀,從而使自己依賴某個組織和個人,併成為該組織的工具。那麼,邪教“法輪功”對習練者實施的精神控制是怎樣實現的?

  一、邪教“法輪功”對習練者實施催眠精神控制

  催眠術是心理學一種心理診治方法。其原理是:人在不受外來干擾的寧靜狀態下,排除或較全面地抑制大腦裡的刺激信息後,人就會出現似睡非睡的情況,這時如果輸入某一新信息,在大腦皮層上就會形成唯一的興奮劑;如果施術者再給予適當的誘導,接受者就會做出相應的反應。隨著刺激信息的加強和誘導程度的加深,接受者的意識就逐步被施術者控制。催眠具備三個條件:抑制大腦的刺激信息、輸入新的唯一信息、施以適當的誘導。“法輪功”的精神控制也正是通過催眠來實現的。

  (一)“法輪功”抑制習練者大腦中的原有信息

  李洪志通過“去執著”“去人心”等邪教教義,逐漸排除“法輪功”修煉者的原有信息,也就說排除或較全面地抑制大腦裡的刺激信息。李洪志在《轉法輪》中說:“修煉的過程就是不斷地去執著心的過程”,而什麼是執著呢?李洪志在《走向圓滿》中進行了解釋:“人在世間養成了許多觀念,以至被觀念帶動著,追求著嚮往的東西。然而人來到世上是由因緣決定著人生的路與人生中的得失,怎麼能由著人的觀念決定人生的每一個過程呢?所以那些所謂美好的嚮往與願望也就成了永遠也得不到的痛苦執著的追求。”在《在亞太地區學員會議上的講法》中也說:“因為常人的東西最後你們都得放下,放下常人的一切執著才能夠走出常人。”在《圓滿功成》中提出“放下名利情,圓滿上蒼穹”。

  按照李洪志的以上說法,修煉者原有的一切正常人的追求和慾望以及所關心的事物都是執著心,要想修煉成正果,修煉者只有按照師父李洪志的要求全部放棄。也就是說,修煉者去掉事業心、責任心、進取心,拋開社會、事業、家庭,等等。總之,去掉一切慾念,遠離一切事物,徹底清洗腦子,保持意識純淨,為接受其歪理邪說做準備。“法輪功”修煉者按照李洪志邪教教義去做,不再關心人的一切,拋棄人的一切,即進入到了催眠的第一個步驟。而在原有信息被抑制中,被催眠者大腦皮層上的神經中樞基本處於抑制狀態,出現似睡非睡的情況,意識也保持了相對的純淨,“法輪功”習練者表現為思維麻木、辨別能力喪失。

  (二)“法輪功”給習練者灌輸單一的信息刺激

  在習練者處於意識相對純淨的時候,李洪志通過“不二法門”和灌輸單一信息的方法,給予其以新的單一信息的刺激。李洪志說:“我認為修煉要專一……在佛教中叫不二法門”(《悉尼法會講法》);“在佛教中都要講不二法門,也不允許你摻著修的”(《轉法輪》);“你如果腳踩兩隻船,又修這個,又修那個,什麼也得不到”(《轉法輪》);“我講過不二法門,如果不能夠專一的修煉大法,就不能在我們大法中圓滿”(《北美首屆法會講法》);他甚至還用“法輪”變型來威脅弟子說:“我發現許多老學員的法輪還是變形了。為什麼呢?你摻進其它東西練了,你要了別人的東西了。”(《轉法輪》)

  為此,習練者不敢也不願意再關注“法輪功”以外的信息,不關注其它事物,不參加其它活動,甚至連廣播、電視、報刊等也不要聽、不要看,從而接受李洪志胡拼亂湊的歪理邪說——單一的“法輪功”信息。這樣,就為實施誘導創造了條件。而李洪志通過“不二法門”的邪教教義,給習練者灌輸了單一的信息,就使得封閉的、相對抑制的大腦出現了對“法輪功”信息的興奮。這就構成了心理學上催眠的第二個要件:被催眠者的大腦皮層上的神經中樞被抑制時,及時給他們輸入新的信息。

  (三)李洪志的歪理邪說不斷誘導習練者

  李洪志在對“法輪功”習練者進行了單一信息的灌輸後,也就是進行了“洗腦”後,分別從理論上和行為上適時實施誘導。在理論上,利用人所具有的恐懼、求生和向善的心理,宣揚“世界末日論”威脅和以修煉健身、“圓滿昇天”為誘餌,竭力讓修煉者相信,通過修習“大法”並付諸行動就能得到宇宙主佛的庇護而消災避難,並逐步修成“淨白體”,修成“覺者”修成“佛”。否則,就難逃末劫之災。在行動上,“法輪功”頭目李洪志除了讓修煉者演習他那一套標榜能祛病強身、淨化身體的動功外,還為修煉者規定了一些行為準則和禁忌,後來通過網絡媒體不斷髮布其控制習練者的所謂“講法”和“經文”,要求和規範習練者的行為。

  這樣,李洪志通過理論和行為兩個方面的不斷引誘,“法輪功”習練者就會逐漸接受李洪志的信息刺激,並且隨著刺激信息的加強和誘導程度的加深,被催眠“法輪功”習練者的意識就逐步被控制,滿腦子充斥著李洪志的歪理邪說,直至完全被操控,甚至有的會在李洪志的信息不斷刺激下,出現大腦神經的興奮狀態,以致產生幻覺。這就構成了心理學上的催眠第三要素:接受誘導、被控制。

  二、“法輪功”習練者被精神控制的後果

  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輪功”正是利用“催眠術”的原理,牢牢地對“法輪功”習練者進行精神控制,使他們成為完全喪失本性、沒有自我意識的行屍走肉,只對“法輪功”及其頭目李洪志做出唯一反應,體現其意志、執行其命令,甚至把李洪志當成神佛,對其頂禮膜拜、言聽計從。

  如:堅信李洪志的“消業論”有病不醫而亡;有的堅信自己能夠修煉成佛而不要家庭、拋棄親人;有的把李洪志當成無所不能的神仙,因怕遭到報復而至今不敢放棄“法輪功”;甚至有的則在幻覺狀態下,自殘或自盡甚至殺人,成了邪教“法輪功”可悲的犧牲品。而對於挽救他們的組織或人員卻恨之入骨,以至於充當西方反華勢力的工具。

  三、應對邪教“法輪功”精神控制的對策

  痴迷至今的“法輪功”人員,在李洪志以及邪教“法輪功”組織精神控制下,大都出現了心理和精神問題,若單一地僅靠“破解邪說”或者說教是難以奏效的。日本膜拜團體研究專家山口高子在《抵制破壞性膜拜團體運動:律師、受害者以及實際工作中的其他合作者》一文中指出;要想從膜拜團體獲得傷害賠償,單靠律師的努力是不可能實現的。破解邪教成員的精神控制,不能單打獨鬥,要靠社會合力,多方幫教。

  (一)開展“開放式”社會化挽救模式

  在依法治國的今天,雖然教育邪教受害者是為救人,也要依法進行。“開放式”挽救合乎法治社會的要求。“開放式”挽救,是指家庭、公檢法司部門、醫療部門、社會組織等多種形式挽救的模式。

  “家庭幫教”是反邪教社會志願者進入痴迷者家庭,與其家人一起幫教的一種形式。這種幫教形式是針對那些年齡偏大、身體欠佳的邪教成員或者思想極其頑固的痴迷者。進門幫教前,與其家人溝通好,讓其家人充分認識邪教的危害、切身體會幫教的良苦用心和必要,進而積極配合教育轉化。

  “公檢法司部門挽救”是指在看守所、拘留所、監獄等場所,對有現行或有犯罪嫌疑的邪教成員進行教育轉化的方式,這種模式是安排反邪教社會志願者,前往公安監管場所或監獄幫教。

  “醫療部門幫教”是指在醫院、診所、心理諮詢所開展幫教的模式。這種挽救模式是針對那些因痴迷邪教已經達到“心理依賴”“焦慮抑鬱”“精神分裂”的邪教成員,經家人同意以後開展幫教。

  (二)實施“鏈條教育”的方式

  “鏈條教育”是指挽救教育、警示教育、鞏固教育三類教育內容的結合。挽救教育,主要是指破解邪教成員痴迷癥結的教育,單一的“破解癥結教育”存在不足。首先,只是針對其痴迷的一類邪教、某一癥結的教育,無法達到預防其他邪教的“警示教育”作用。其次,單一的“破解癥結教育”受時間的限制,無法達到長期關注其思想動態、及時補救的“鞏固教育”效果。為此,“三類教育結合”模式,社會各部門互動,聯為一體。既保證了教育內容的全面性,也保證了幫教過程的連續性,解決了過去集中挽救中存在的鞏固難的問題。

  (三)凝聚全社會的幫教力量

  一是重視家庭成員的參與。家庭成員是邪教成員貼身的醫生、是摸清邪教人員痴迷情況的前沿崗哨,而目前有些邪教受害家庭成員無能幫教甚至有的看不清邪教害人的本質不願幫教,我們要對其進行警示教育和幫教能力的培訓,提高他們預警和參與幫教的能力。

  二是善於運用前成員的引路示範。已轉化的典型,讓他們“現身說法”“以邪破邪”,可縮短幫教過程,同時通過他們的幫教還能鞏固其自身的思想,提高整體教育轉化的鞏固效果。

  三是加大專家學者的幫教力度。對於打著宗教、法律、人權名義頑固堅持的邪教成員,可聘請相應的專家與其交流,讓其看清真相。對於那些因痴迷邪教出現精神問題的成員,請心理諮詢師和精神醫生為其矯治和醫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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