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共享用工”走得更長遠,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能做什麼?

助力“共享用工”走得更長遠,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能做什麼?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進程中,“共享用工”進入了人們的視野,各行各業的人士對這一用工方式,從各個角度展開了積極討論。那麼,從更長遠的經濟發展角度來看,“共享用工”將對未來用工模式的進步發揮什麼作用?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促進“共享用工”完善方面,能夠扮演何種角色?

助力“共享用工”走得更長遠,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能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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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用工”或將成發展趨勢之一


關於“共享用工”

  一般來說,“共享用工”是為了緩解不同行業的企業間用工出現短期急劇不平衡的問題,而產生的商業模式。其中,由用工緊張的企業發出招募需求,向有閒置勞動力的企業借調員工,以短期工、小時工等靈活用工形式實現人力資源的再分配。

  其本質是企業在不同行業之間短期調配勞動力,以應對各行業因淡旺季或特殊事件帶來的勞動力需求差異,從而實現多方受益。

  “共享用工”能夠成為未來發展的重要趨勢之一,體現在以下兩方面。

  一方面,“共享用工”是共享經濟在人力資源服務領域的一個重要體現。近幾年來,共享單車、共享汽車等共享經濟模式已深刻影響了人們的觀念和生活。共享商業模式在促進經濟增長、穩定和擴大就業方面的作用日益顯現,逐漸成為人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在共享經濟等領域培育新增長點、形成新動能。由此可見,國家政策推動下的共享經濟是時代發展的趨勢。

  另一方面,“共享用工”實質上也是一種靈活用工模式。靈活用工目前在美日等國家已經成為主流的用工方式之一,其優勢和實用性也完全符合我國現在經濟社會的態勢,我國政府也在不斷鼓勵創新和嘗試新經濟業態下的新的用工模式。

  從去年開始,中央政府與各級地方政府密集推出促進靈活用工增長的政策與措施。此次疫情中所暴露出的企業用工中的諸多問題,也會極大加深社會各界對靈活用工優勢的認識。未來,相關部門毫無疑問會出臺更多的靈活用工舉措,來穩定就業,增加企業競爭力,減輕社會負擔,推動人力資源升級。

助力“共享用工”走得更長遠,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能做什麼?

  “共享用工”將共享經濟和靈活用工的優點進行了有機結合。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期間的“共享用工”是一次很好的試水,在總結相關經驗後,我們仍需繼續進行探索和研究,不斷完善該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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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用工”發展還需跨越重重挑戰

  但是,未來“共享用工”模式發展面臨的,既有法律上的用工風險,也有人力資源管理方面的崗位契合度問題。

在用工風險方面

  在此次疫情防控中,很多企業在適用“共享用工”時能夠本著特事特辦的原則,在風險防範上迅速達成協議。但如果從長遠來看,在未來的經濟發展中如何適用“共享用工”,在人員數量、工作內容、租用期限、勞務報酬、社保費繳納,以及出現工傷、致他人損傷等方面問題時,如何保障各方權益,都需要不斷探索,也需要企業在具體實踐中不斷磨合。這無疑增加了“共享用工”的時間成本與人員精力損耗。

在崗位契合度方面

  近期涉及“共享用工”的多是餐飲與零售行業企業。雖說行業不同,但是他們在用工方式與能力要求方面相似度較大,這是餐飲企業員工進駐零售行業企業的先決條件。但如果“共享用工”擴展到更多的行業,涉及更多跨行業、跨企業週期用工,例如從尚未開工的工廠抽調不同工種的工人或者吸納餐飲業的閒置勞動力,共享至流水線用工已經比較成熟的工廠,對這些人員的前期培訓投入就會很大,且存在後期可能無法正常回崗等問題。

  當下我們可以看到,目前一些製造業的企業,也只是把輔助性崗位、對技術和知識技能要求不高的勞動密集型崗位調整出來,由臨時吸收的“共享用工”人員承擔。因為這些崗位,來自不同行業不同企業的人員在接受簡單培訓後便能快速適應,人力資源遷移和共享技能知識的障礙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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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可提供兩方面助力

  事實上,與目前國內企業和企業自行調配的“共享用工”模式不同,國外的普遍做法是通過第三方人力資源服務公司來進行調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擁有人力資源方面的大數據,可快速解決企業用工短缺問題,也可幫助企業解決各方面的用工風險問題。

  基於此,筆者嘗試提出目前適用於國內用工實際的兩種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參與的“共享用工”模式。

第一種模式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充當橋樑,調配企業與企業之間的人力資源。

  首先,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需要提供需求對接服務,諸如幫助企業制定共享方案、培訓人員、提供法律諮詢等。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需摸清各個行業用工的旺季和淡季交替的規律,建立企業供需信息庫,及時發現和掌握哪些企業由於業務突增突降以及一些突發性事件而導致用工緊張或者出現閒置勞動力的信息或現象。

  在此基礎上,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將“共享用工”雙方的信息進行對接,提供一些企業對接時所需的服務。

  其次,在“共享用工”中,如何保障“共享用工”人員能夠快速適應新崗位是延續“共享用工”模式的關鍵點,對相關員工的培訓至關重要。面對對勞動者技能要求較高的行業企業的共享用工需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高效培訓的同時,需對涉及“共享用工”的崗位的工作內容進行研究,理出工作步驟和培訓方式,降低相關人員提升技能知識的障礙,幫助他們在短期內迅速適應新的崗位。

第二種模式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搭建“共享用工”平臺,實現企業與勞動者的直接對接。

  與第一種模式不同的是,該模式直接實現企業與勞動者之間的對接,即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需將可參與、願意參與“共享用工”計劃並與機構自身黏性較高的員工或外部靈活就業人員信息進行彙總,記錄其工作技能、工作經驗等,建立“共享用工”信息庫,並定期對這些勞動者進行涉及不同行業不同技能知識的培訓。在企業有需求的時候,將這些勞動者以靈活用工的形式“共享”至企業。

  與傳統勞務派遣、勞務外包不同的是,該模式更加靈活,勞動者可能在短時間內服務完A企業後,再去服務B企業。而傳統勞務派遣、勞務外包等用工方式中的勞動者除非自己離職,否則其在用工單位的工作時間則較“共享用工”勞動者更為穩定。

  當然,以上兩種模式思路的可操作性,乃至“共享用工”的可操作性,都還需要時間進行實踐檢驗。但是靈活用工的發展趨勢卻是不變的。將來,會有越來越多的企業意識到靈活用工的優勢,進而加入到使用靈活用工的隊列中。研發出更適應市場發展需求的靈活用工產品,則是人力資源服務行業的重要使命。


助力“共享用工”走得更長遠,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能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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