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1”專案組關於敦促涉案及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

安達市公安局“501”專案組關於

敦促涉案及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


安達市公安局“501”專案組在偵辦綏化市範玉、李志軍、黃玉峰、孫福秋、張寶峰等人為首的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中主要犯罪嫌疑人範玉、李志軍、黃玉峰、張寶峰等均已到案,特別是涉及三起重大涉黑命案並漂白身份隱匿躲藏二十年的犯罪嫌疑人也已緝拿歸案。為依法懲治犯罪,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結合當前中央掃黑除惡及疫情防控的總體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特通告如下:


一、“501”專案的涉案及在逃人員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1日前,應向公安機關主動投案,主動投案並如實供述違法犯罪行為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及採取相關刑事強制措施,犯罪情節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由於客觀原因,本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到公安機關投案的,可委託親友代為投案,代為投案後在規定時間內到達專案組的,可視為主動投案。


二、涉案及在逃人員有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的,以及提供重要線索,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抓獲其他在逃人員等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三、涉案及在逃人員應認清形勢,珍惜機會,儘快投案自首,對在規定時限內拒不投案自首的涉案在逃人員,公安機關將採取上網追逃、發佈通緝等嚴厲措施。


安達市公安局“501”專案組

二〇二〇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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