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冊亨六旬老漢“順手牽馬”惹“禍”上身

4月8日,潘某涉嫌盜竊罪被冊亨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經查明,2019年11月13日中午,潘某途徑冊亨縣某鄉電站旁,將潘某連拴在該處的一匹馬盜走。後潘某連在潘某家中找回被盜的馬。經冊亨縣價格認定中心認定,被盜馬的價值5633元。


貴州冊亨六旬老漢“順手牽馬”惹“禍”上身


經審查,檢察機關認為潘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涉嫌盜竊罪,依法對其提起公訴。鑑於潘某歸案後如實供述、自願認罪認罰、所盜贓物已發還被害人,具有從輕處罰情節,對其提出從寬處理量刑建議。

近年來,因“一時貪念”、“順手牽羊”盜竊他人財物的案例數不勝數,檢察官提醒您:君子愛財應取之有道,切不可為了非法利益鋌而走險,否則將要承擔法律責任。

肖英 貴陽日報融媒體記者 吳如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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