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造就能得救的心态,会幕显现主的救恩

会幕第四讲《律法与会幕》

撒但改变亚当和夏娃

未曾玷污的纯洁的人亚当和夏娃,有一天蛇接近了他们,他们就完全变了,堕落了。原来他们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向着神的眼睛转向了肉体,属于了肉体。随之,正常成了非正常;谎言成了真理;非正常成为了正常。事实上,造完了天地万物,不需要人再去做什么。可是,视觉改变、肉体的欲望发动时,没有问题却看成是问题,不是依靠主,而是自己想去解决那个问题。

律法造就能得救的心态,会幕显现主的救恩

他们赤身露体不成任何问题,因为一开始他们就是赤身露体。不感到羞耻的过去才是正常的,但现在却不那么认为。不仅夫妻之间害羞,惧怕,为了解决害羞和惧怕就用手遮盖,后来用长得像手掌的树叶编作裙子穿。穿那样的衣服几个小时内能自由,但不能一直持续,因为阳光一照,树叶就干了,碎了,还是会露出来。因此,他们在潮湿的黑暗的树林里生活。

撒但的把戏

当不顺从话语时,人就离开了主,天底下只有自己是可信的,所以只能依靠自己生活,自己里面出来的想法和方法是他们生活的唯一道路,所以自己要做,必须成为能干的人。做不到时,他们就虚构一个能安慰自己的神像并求他。

这一切都是撒但的把戏。自从人离开主,就成了被撒但玩弄的无用之人。这样下去,只有悲惨,最终会遭到灭亡。这样的人切切需要施给怜恤和慈悲的主的救恩。

律法造就能得救的心态

得救的第一个条件是处在危机中,第二个条件是什么也做不了。诫命和律法给人创造了这些条件。律法叫人知罪,告诉人们是什么也做不了的无能的存在。于是,主赐给救恩的场所——会幕之前,首先赐给了律法。

最初,人堕落。撒但为了不让人得救,使人不知道罪,对罪的结果毫无关心,让人们觉得做好人或有能力的人才是好的,让人们一直认为“我得做什么”,由此使人们感觉不到神和得救的必要性。所以,主赐给了人们诫命和律法,使人们脱离撒但虚谎的诡计,使人们得救。

律法造就能得救的心态,会幕显现主的救恩

比起会幕,主先赐给律法的原因是这样。(出19:24)神给百姓们看诫命和律法后,等待他们的回答,百姓们异口同声地说:“我们都会遵行。”(出24:3)这话实在是愚蠢,但是没关系,这反而更有效地打碎了人们的心。

清晨,摩西在山下筑坛,按照以色列十二支派立了十二根柱子,献了燔祭与和睦祭。赎罪之血的一半接在盆里,一半洒在坛下。摩西把这血洒在百姓中间,立了血之约。对自己的话立了证据。可是,至今还不知道洒血和牺牲祭物的死到底是什么意思。因骄傲被撒但欺骗的人们却不知道他们所说的这话的意思是拒绝拯救者,自己想当拯救者。“我能做!”这样的心是撒但给的。主通过摩西用血拯救人,并不是靠律法的行为,想说明靠行为不能得救,但百姓两次都说“我们要遵行”。还自以为这样的决心是好的。“那好吧,你们做做看。”这样洒血立约了。虽然百姓们喊着说要遵行,但主依然对百姓们说:“百姓们啊,请看血!”

看看血吧

百姓们说:“我们要遵行。”主却说:“看看血吧!”《出埃及记》25章到30章里说的是会幕的样式,35章到40章里说的是施工的内容。施工前,31章到34章里,百姓们一看摩西不下山,就不安起来,因此缠磨亚伦给他们制造神像,亚伦就给他们造了一个金牛犊,说:“这就是领你们出埃及的神。”百姓们从此便崇拜偶像。那个时间,在西奈山顶上,造了两个法版给了摩西。主说百姓已经堕落,让摩西快点下山。

摩西看到这情景,把两块石版扔到山下,摔碎了;把金牛犊用火烧毁,磨成粉,兑上水,让百姓们喝;使站在耶和华这边的利末人杀死了三千人。这真是悲惨、可怕的审判。以色列百姓与主约定,但立约的血还没有干,他们就行了这样的罪恶。这充分地显露出人完全是一个腐败的存在,没有恢复的可能性。

百姓们不应该遵行律法(善),树立自己的义或成绩,而应该向主求恩典和怜恤。立了血约后,百姓们这样流血而死了。否定洒血和牺牲祭物的死,这样的人必定要流自己的血。

“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2:17)

被撒但欺骗而离开主的人,只有藉着血才能得救。

《利未记》17章11节,“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

律法造就能得救的心态,会幕显现主的救恩

认识自己后蒙恩典

会幕是代赎者施恩的场所,会幕从上到下,从这边到那边,从燔祭坛到施恩座都是血。如果摩西只带着律法来了,那么,以色列那天都会结束的。律法叫人知罪,引来死亡的刑罚,并且让人知道自己是绝对遵行不了律法的灭亡之子。使人明白自己是无能、软弱的人,因而祈求主的慈悲、饶恕和怜恤。这会幕就是主的慈悲、饶恕、生命、怜恤作工的地方。没有会幕的爱,以色列就会败亡。

造会幕之前,人们制造并崇拜金牛犊,由此分明能看到人是多么腐败。主为了证明人没有得到恢复的可能性,任凭了他们,审判了他们。其理由是认识自己才能蒙恩典。

“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罗8:3)

虽然已经过了三千五百年,但如今人们仍然想靠自己的善行得救。这跟以色列人一模一样,守十诫命,树立自己的义,显耀自己的功劳,依然停留在假宗教、道德和律法行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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