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法院:強化舉措出高招 訴中保全促調解

近日,河南省遂平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

某牧業公司因長期拖欠某飼料公司320萬元飼料款而形成訴訟糾紛。訴訟期間,為了更好的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承辦法官建議原告某飼料公司申請訴中財產保全,該飼料公司及時提交了財產保全申請書。因涉案標的巨大,該院執行局在接到財產保全申請書後立即召開研判會議,商議執行計劃。執行幹警第一時間通過“總對總”網絡查控系統查詢了某牧業公司企業賬戶、法人及擔保人賬戶僅有零星存款。後經申請保全人提供線索得知該牧業公司擔保人賬戶近期會有大額資金進賬,為防止被保全人財產轉移,執行幹警遂對該牧業公司銀行、法人及擔保人賬戶進行了凍結,凍結資金共計320萬元。

被保全人發現銀行賬戶被凍結後,第一時間與申請保全人進行聯繫,表示願意協商,承擔還款義務。後經遂平法院主持調解,雙方就還款協議達成一致意見,某牧業公司同意法院扣劃賬戶230萬元用於償還全部飼料款,保全人不再追要所產生的利息。

該案得以順利調解,得益於承辦法官正確引導當事人,執行幹警及時採取保全措施,依法凍結被保全人在銀行的存款,為案件成功調解打了前戰。

法官提醒:申請訴前或訴中財產保全是敗訴方需償還欠款卻惡意轉移財產的有效手段,一旦保全成功,不但能讓申請保全人的債權實現得到保障,而且可以“以保促談”,通過調解、和解儘快獲得清償。本案中,承辦法官讓當事人申請訴中財產保全,避免了冗長的訴訟週期,節約了司法成本,修復並改善了雙方當事人的關係,充分發揮調解優勢,最大限度地將矛盾糾紛化解,取得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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