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上午,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洪某某涉嫌職務侵佔罪一案,區紀委、井崗鎮、五里墩街道等10餘家單位,近200名工作人員和該院幹警一起走進法庭,旁聽了案件庭審全過程,“零距離”接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
公訴機關指控:
自2015年1月至2018年8月,被告人洪某某在擔任合肥市蜀山區南七街道某社居委出納兼報賬員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採取收取承租戶房租費不入公司賬戶的方法,侵佔房租費未入賬金額2650147元,用於賭博等個人消費使用。
庭審現場,案件審理依法有序進行,經過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被告人最後陳述等審理程序後,當庭宣判。
洪某某的犯罪歷程給在場的旁聽人員敲響了警鐘,警示大家務必從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在日常工作中必須按照法律、法規辦事,認真履行好職責,堅守住廉潔底線,否則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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